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管理,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区戏曲进乡村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考核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观赏性相统一原则,围绕意识形态、团队建设、演出执行、服务成效、合规管理等维度开展量化考评,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各演出团队履职能力与服务水平。
二、考核内容
(一)意识形态与创作管理
1. 导向合规性:团队宗旨、演出剧目思想性、宣传导向和价值观正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政策及宣传要求,无意识形态风险。
2. 创作适配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美丽乡村建设等主题创作作品,打造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贴合平安区河湟文化本土实际。
(二)团队建设与管理
1. 队伍建设:演职人员队伍稳定,每年按计划吸纳新成员,年龄结构合理;歌舞类演出演职人员不少于30人,戏曲类演出核心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保障演出规模与专业度。
2. 培训与管理: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参训人员占在册人数60%以上;内部人员管理、场地设备管理、排练演出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3. 硬件与档案:有固定办公、排练场所,设施器材齐全完备;营业许可证、开户行、演出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简报、工作总结、演出音视频、演出确认表等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归档及时。
4. 节目创作:每年编创新节目不少于2个,打造具有平安本土特色的文化成果,推动河湟戏曲文化传承创新。
(三)演出执行与规范
1. 演出基本规范:严格执行2026年青海省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标识要求,专项演出不与其他专场合并开展;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75分钟,圆满完成各项演出任务,演出质量较高,无场次造假、擅自停演漏演等情况。
2. 常态化开展:排练及演出常态化开展,合理安排群众文化活动,适配群众观赏习惯与平安地域文化特点,保障惠民演出覆盖度与实效性。
(四)合规管理
1. 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演出活动未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完善演出安全应急预案,落实舞台、人员、消防安全等全流程管控措施。
2. 资料报送:每场演出结束后按时报送演出确认表、现场照片、活动统计表等全套资料,做到报送及时、内容真实、材料完整。
三、不称职判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级:
1. 文艺作品思想性、价值观导向和政治宣传方向有偏差,存在意识形态风险;
2. 团队人员变动较大,演职人员年流失比例超过25%,且无新招募人员,年内无培训学习,无固定办公、排练场所,设施器材老旧,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新编排节目;
3. 演出场次弄虚作假,节目质量不高,年内未参加公益性演出,群众认可度低;
4. 演出活动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 戏曲进乡村专项活动与其他专场合并开展,未按要求标注活动标识,造成不良影响;
6.各团队人员仅限在本团队参加演出,严禁跨团队借用、串场参演;
7.凡未办营业执照、未取得演出许可证的经营主体,相关演出活动一律取消。
四、考核程序
考核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实施:
1. 日常监管:由市文化馆、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团队的日常监管、演出抽查与审核核验;
2. 年度考评:每年年底由区文化馆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考评,结合日常监管记录、资料报送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评。
3.层级督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各地戏曲进乡村活动开展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