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救”戏曲?
一、财政资金:从“撒胡椒面”到“精准灌溉”
过去几十年,财政拨款走的是一条“养人”的路子——人头费、基本工资,院团只要牌子还在,钱就照拨。这种机制的结果是:守正的和胡来的拿一样的钱,做戏的和混日子的拿一样的钱。
钱拨了,艺术质量并未随之提升。
现在必须转向“养事”——钱跟着“戏曲本体”化的项目走。
他山之石:
法国国立剧院预算的60%-80%来自政府,但国家与剧院签订《公立表演艺术机构任务协议》,规定资金必须“首先用于艺术生产”,剧院经理由国家任命,必须完成协议约定的创作和演出任务。
英国则通过艺术委员会与院团签订资助协议,规定观众人数、演出场次、售票额等具体指标,并采取年度评审、派出评审员跟踪评估,以此作为未来拨款依据。
两国都走的是“契约化”路子——给钱有条件,花多少钱办多少事。
在资金分配上,按演出质量(上座率)、传承成果(授徒数量)和市场化票房进行分配。让“守正”的人——那些坚持传统戏、传承老艺人绝活的演员——通过绩效工资、职称倾斜、荣誉奖励等方式,比“胡来”的人收入更高、更有尊严。
二、市场资金:从“等靠要”到“自我造血”
在市场上多劳多得、绩效考核,同时盘活社会资本。具体措施包括:
1.鼓励社会企业通过“认领”传统戏复排、设立“守正”基金等方式参与,给予捐赠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如,浙江永嘉企业家捐资500万元成立永昆保护传承基金;
2.对无法完全市场化的“非遗传承演出”(如老艺人绝活展示、冷门戏复排),采用“政府采购+公益众筹”模式,不以盈利为考核目标,而以传承成果(如录像资料、年轻演员掌握剧目数量)为验收标准;
3.探索“小剧场+会员制”的稳定观众社群模式,降低对大场地的依赖。如杭州蝴蝶剧场百座小剧场,通过会员制培养固定观众群。
无论是财政资金还是市场资金,要真正流向“守正”的人和事,都离不开一套能够抵御权力寻租的制度设计。
三、制度建设
在现行决策机制下,制度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决策者的专业素养和价值取向。如果决策者对戏曲本体缺乏敬畏,再完美的专家论证也可能形同虚设;如果决策者无法抵制金钱诱惑,权力寻租便有了可能。即便在制度成熟的欧洲,文化资金腐败也时有发生,如意大利、德国、西班牙近年均有相关案件曝光。这说明制度设计只能提高腐败成本,无法彻底杜绝。因此,在现行决策机制下,如何保证国家的钱真正用对了地方?可能真的是无法“保证”,只能“争取”。
争取的方式,就是通过不懈的努力,去推动建立和完善上述那套复杂、精密的“制度笼子”。这套笼子的目的,不是要彻底锁住权力——而是将权力行使的过程变得“昂贵”“麻烦”和“可追溯”。
当一个人想要徇私时,需要突破层层程序、伪造多份文件、收买无数知情者,并时刻担心被追责时,他可能会因为“成本太高、风险太大”而选择放弃。这就是这套制度在现实中所能追求的最大效果:不是杜绝腐败,而是提高腐败的成本和风险,使其成为一种“不划算”的选择。
比如,建立“本体专家”的遴选与监督机制。
所谓“本体专家”,指精通戏曲程式、行当规范、传统美学的资深从业者、研究者或评论家。其遴选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由省级以上非遗保护中心、戏剧家协会、独立评论人三方联合提名;
2.实行任期制与项目回避制;
3.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机制,避免“固定评委”形成权力寻租。
同时,项目的审批、监理和验收要分离。
一出需要国家出钱才能搞的新编戏,项目的审批需要“本体专家”的论证才能上马;创作、排练的中间过程要有另外一批“本体专家”进行过程监控;项目的最后验收需要第三批不同的“本体专家及第三方上级行政机构”进行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追责审批者、监理者的相关责任,甚至终止其行业资格。
所以,回到戏曲保护的语境下,我们与其空谈“领导重视”,不如踏踏实实地去推动上述哪怕一项小的程序改革。因为只有制度,才能在人的善变与贪婪面前,为艺术留住那最后一丝希望。
制度的完善需要时间,而戏曲的“不死”,离不开每一位爱戏、懂戏、护戏人的持续关注与行动。每一次对“本体”的坚守、每一次对制度的呼吁、每一场忠于“本体”的演出,都是照亮戏曲“存在价值”的微光。
摘自説戲【戏曲还有救吗?】——从“市场输血”到“存在守护”(作者河东叟)

北方戏窝子承接各类广告文案信息推广,诚待赞助商!!!如有想订制名人(艺术家)字画、撰写专属诗词、楹联等方面需求的朋友,可与我们联系。微信:13780517244北方戏曲传媒(手机同号)如果您喜欢,请转发或分享!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