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巧
对于戏曲来说,因为有舞台限制、时间限制,还要给歌舞、给唱念做打留够空间,所以戏曲故事必须精巧,必须简洁,头绪不能多、人物不能多、场景不能多。
如果总想作全景式、立体式、延展式的表达,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泛泛而谈,浮光掠影,支离破碎,戏剧性不足,矛盾冲突无法集中,人物多杂而关系不深,事件层出而关联不紧,情节烦琐而逻辑不密。
贪多嚼不烂,啥都想讲,啥都想要,结果啥都讲不清、讲不明白。东拉西扯,跳进跳出,枝节横生,不如找一个小切口,集中一件事,聚集几个人,深挖下去,把戏做足。
每个人物都要在戏中,都要在矛盾和冲突之中,通过矛盾和冲突形成关联,不能有无用之人,不能有戏外之人。每个人物之间都要有关联,你关联我,我关联你,最终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网,从而一起推动舞台叙事。
二、聚焦
再宏大的叙事,都要落实在具体人、具体事上。一旦脱离具体人物的具体处境,结果往往陷入空泛,变成口号式的宣讲、概念化的图解。聚焦于一人、一事,将目光收束至个体的生命经验,反而能使一些宏大命题在人物身后浮现,更加可感知、能共鸣。
放弃群像,聚焦具象,削减枝蔓,把笔墨倾注于几个可感可触的瞬间。这不是视野的收窄,而是力量的集中。当创作者不再试图面面俱到地交代时代全景,而是选择信任观众的感知力与想象力,那些未被言说的部分,反而会在留白处生长出更丰富的意义。
观众最终记住的往往不是剧情概要,而是具体的人在具体处境中做出的具体动作。真正的好故事,从不依赖情节的奇巧,而依赖于对"人之所以为人"的深切凝视。当创作者敢于把镜头推近,让宏大叙事退居为人物身后的景深,作品便获得了穿越时代的力量。
三、跳跃
戏曲故事的精巧,并不影响其在空间、时间上的跳跃。比如女驸马,上一幕说要女扮男装赴京赶考,下一幕便到了状元府,已经金榜题名,其中怎么赴京、怎么应考等等,都可以忽略不计,只用几句唱便一笔带过。
这种时空上的跳跃,并非叙事的割裂,而是建立在严密的因果关系、连贯的情感逻辑、紧凑的叙事节奏之上。前有伏笔,后有照应,此处裁剪,彼处生发。虽然只是幕落幕起,但背后却是一脉相承、一气贯通。
戏曲艺术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虚实相间。凡不影响情势转折、人物命运的关键节点,尽可大刀阔斧地裁剪。只有如此,才能做到“两三步万水千山,三四人千军万马”,才能在方寸舞台上,演尽千秋万代,唱遍悲欢离合。
四、虚构
戏曲故事从不拘泥于对现实生活的刻板复刻,不仅可以虚构,也应该虚构。戏曲故事的虚构性、夸张性与虚幻性,不仅是戏曲艺术的主动选择,也是“诗化传统”的题中之义。正是这种高度写意与极度自由,让戏曲挣脱了物理时空的桎梏。
然而,艺术自由不是放任自流,艺术想象也不是自言自语、自我陶醉。虚构编排的故事,也需要内在的情感逻辑与叙事逻辑,如果没有情感的根基,再华美的辞藻,再炫目的技巧,都会显得苍白空洞。
所谓情感逻辑,是角色行动的内在驱动力。无论何等人物角色,其喜怒哀乐、爱恨情仇,都要符合人之常情,都要有合理的行为动机。只有在特定戏剧情境下,植根于坚实的情感土壤,方能引发共情,令观者动容。
所谓叙事逻辑,是情节推进、矛盾转化的内在因果关系。三翻四抖、起承转合、伏笔照应,都要环环相扣、有迹可循,即便是离奇的“梦中之梦”“人鬼之恋”,也必须能够自圆其说,在舞台上构建起自洽的闭环世界。
正如清人李渔所言,传奇无实,大半皆寓言耳。故事逻辑的合理性,不是对想象的束缚,而是对想象力的升华与净化。意料之外,皆在情理之中,这个情与理,就是亘古不变的人心世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