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宇独家】中国戏曲学院2026年在津分专业录取数据分享!
- 2026-09-26 00:09:17



中国戏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学校以其专业最完备、培养体系最健全、优质师资最集中、输送高端专业人才最多、业内贡献最大,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校现有“艺术学”1个一级学科、“戏曲与曲艺”和“音乐”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有15个本科专业。下设京昆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戏曲文学系、舞台美术系、艺术管理与文化交流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青创班(原“青研班”)等10个教学单位,3个教辅机构,14个管理机构以及附中。
学校现有在校生289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92人,本科生1685人,附中学生818人。教职员工563人,其中,大学407人,附中156人。
学校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5项。建校70多年来,构建起了包括戏曲基础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在内的人才培养体系,剧种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内涵、特色与差异化发展不断深化。
在党中央和历代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下,中国戏曲学院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扎根中国大地办戏曲教育,秉承“德艺双馨、继往开来”校训,弘扬“薪火相传、守正创新”传统,始终以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为全国艺术院团、研究机构、艺术院校、文化管理部门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为新中国戏曲事业繁荣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和中外文化交流互鉴作出了突出贡献。

1950年1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戏曲改进局成立戏曲实验学校,首任校长田汉
1955年1月,正式定名为中国戏曲学校
197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为中国戏曲学院,招收第一届本科生
2000年,学校划转北京市管理
2014年,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中国戏曲学院
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学院师生回信,充分肯定了学院办学取得的可喜成果,对传承发展好戏曲艺术提出殷切期望
2021年12月31日,学校召开第三次党代会,对未来发展作出部署


一、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报名及考试。
2.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按照分省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3.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批次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及考试,并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或省际联考科类考试且成绩合格。考试时间、类别、科目及相关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规定执行。
4.调档比例: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在各省的招生批次、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具体以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5.戏曲类专业录取时,取得多个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志愿专业顺序录取,优先录取高考第一专业志愿。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招生专业的加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8.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
(1)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京剧器乐)、表演(昆曲器乐)、表演(戏曲舞台监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表演(戏曲形体)、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原则上男女比例大致1:1,依据考生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9.统考类专业
(1)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专业使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按照计划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数智影像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按照计划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依据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视觉能力的要求,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不录取存在色盲、色弱和单色识别不全情况的考生。
10.普通类招生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10分(满分15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区、市)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管理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满分15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区、市)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戏剧教育(戏曲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区、市)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
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京剧器乐)、表演(昆曲器乐)、表演(戏曲舞台监督)、表演(地方剧种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 | 免学费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音乐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艺术管理、戏剧教育(戏曲教育)、文化产业管理 | 8000 |
表演(戏曲形体)、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数智影像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10000 |
《中国戏曲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别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高考成绩未达到拟转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者;
3、无正当理由者。
第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具体做法参照《中国戏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认真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政策,应助尽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从《中国戏曲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我们可以知晓:
学校2024届本科生503名,其中501人取得毕业证,获毕业证率为99.60%;截止11月1日,本科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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