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峰镇原老电影放映员工作情况的公示
- 2026-09-24 02:57:51
关于高峰镇原老电影放映员工作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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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新广发[2017]88号)出台的《关于调整和落实原乡镇(公社)老广播员老放映员补助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原老电影放映员本人提出申请和提供的电影放映相关证明材料,现将胡泽俊、古启洪工作年限等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胡泽俊,男,汉族,1963 年4月8 日生,家住高峰镇老胖村岩上组63号,经原平坝电影公司及原公社老干部证实,胡泽俊同志于1983年元月至1996年元月在高峰镇乐戈乡开展电影放映工作,工作年限为13年。
古启洪,男,汉族,1956年7月8日生,家住高峰镇活龙村小堡组9号附1号,1976年10月至1984年10月在原活龙公社从事放映员工作,工作年限为8年。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通过电话、来信或约见面谈等形式与高峰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51-88121503
联系人:姚思劼
地址:高峰镇党建办
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来源|高峰镇党建办
编辑|安奇 二审|罗成 终审|班晏子婧
主办|贵州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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