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正式印发《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全面施行。新规清晰划定多条刚性禁令:严禁社会团体设立地域性、姓氏宗亲类分支机构,禁止层层嵌套分支机构,严格规范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称谓,杜绝冒用研究院、促进会、全国性组织名号违规运营。这套管理新规直击长期以来社会组织分支机构野蛮生长的病灶,尤其给戏曲行业,像黄梅戏领域泛滥的“国字头”虚假分支乱象,敲响了整治警钟。
近些年戏曲圈内出现一股畸形风气:不少人千方百计挂靠各类全国性协会,注册、私设冠以“中国”“全国”字样的黄梅戏专业委员会、研究会、发展中心,打着国家级行业机构的旗号四处活动。这些所谓“国字头”分支,大多脱离正规监管,既无完整专业人才队伍,也无规范传承职能,核心目的无非是借“国家名头”收割流量、收取会费、开办收费赛事、售卖各类所谓认证头衔。
乱象之下,行业生态早已伤痕累累。其一,名号泛滥消解官方权威。正规国有戏曲院团、官方非遗保护机构才是传承戏曲的主力,可民间违规分支随意使用“全国黄梅戏总会”“中国黄梅戏研究院”这类近似法人组织的名称,混淆大众认知。普通戏迷、基层从业者很难区分正规事业单位与挂靠私设的分支机构,错把牟利机构当成官方权威,真正由国家扶持的非遗传承体系反而被边缘化。
其二,地域化分支撕裂戏曲传承根基。新规明确禁止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可当下黄梅戏领域大量跨省、跨区域私设分会,各分支各自为政,互相抢生源、抢赛事资源,甚至为争夺“正统名号”互相攻讦。本该合力保护、推广黄梅戏这一国家级非遗,却被碎片化、割据式的违规分支割裂,行业内耗严重,统一的传承、创作、普及工作难以推进。部分分支还绑定地域偏见,借“国字头”名号争夺戏曲起源话语权,把文化传承变成地域博弈,背离非遗保护的初心。
其三,逐利化操作败坏行业风气。不少全国性协会将分支机构变相承包给个人运营,承包者每年缴纳费用,换取使用“国字头”招牌的资格,随后大肆开展收费考级、评奖、培训、拜师授证等商业活动。黄梅戏爱好者、基层民间演员为了一纸“国家级认证”,被迫缴纳高额费用;各类名目繁多的全国展演,报名费、参评费层层加码,戏曲从大众艺术沦为少数人敛财的工具。更有甚者私刻分支机构印章,私自举办全国性戏曲活动,伪造国家级荣誉,扰乱行业秩序。
其四,层级混乱埋下治理隐患。过去不少违规分支在分会之下再设地方工作站、联络处,层层嵌套,形成不受管控的多层级组织,负责人随意自封“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完全无视民政新规中分支机构负责人只能称主任委员的硬性要求。这类无监管的地下分支游离在民政、文旅部门监管之外,极易滋生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拉帮结派等问题,甚至裹挟宗亲、地域群体抱团,破坏文艺行业清朗环境。
民政部出台新规,正是从制度层面釜底抽薪,根治这类乱象。新规从源头卡死违规分支设立渠道:一律禁止地域性、会员重叠、名称雷同的分支机构,杜绝多层嵌套;严控命名规则,分支机构不得冒用研究院、促进会等独立法人名称;规范负责人称谓,斩断私设机构自封高级头衔的灰色空间;同时压实主办社会团体主体责任,要求协会严格审核分支机构业务范围,不得允许分支超出章程开展活动、违规收费。
对黄梅戏这类地方戏曲非遗而言,新规落地是正本清源的重要契机。戏曲传承发展,靠的是国有院团深耕创作、专业院校培育人才、官方非遗机构系统性保护,绝非靠一堆挂靠而来的“国字头”民间分支撑场面。真正的行业权威,源于专业实力与官方资质,而非投机取巧借来的名号。
各地文旅、民政部门应当同步联动,以8月1日新规实施为节点,开展戏曲行业社会组织专项排查:全面清理黄梅戏领域各类违规地域性分支、私设研究会、收费牟利的挂靠机构,取缔私自冠以“全国”“中国”字样、无正规备案的民间戏曲组织;督促全国性文艺协会自查自纠,收回违规外包的分支机构运营权限,杜绝“花钱买国字头”的交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伪造印章、虚假办赛、违规收费的机构依法处罚。
戏曲从业者、戏迷群体也应当擦亮双眼,主动辨别机构资质,自觉抵制各类借“国字头”收割利益的违规组织。文化传承容不得投机钻营,非遗保护更不能沦为牟利生意。民政部新规划出清晰监管边界,唯有严格落实、从严整治,肃清行业内冒用国家级名号的歪风,才能让黄梅戏等传统戏曲回归纯粹的艺术本身,在规范有序的环境里守正创新、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