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重新定义戏曲的“救”
当下关于“戏曲振兴”的讨论,大多陷入了一个根本性的认知陷阱:用市场化的“交易逻辑”去衡量、拯救一门已经退出大众主流市场的古典艺术。于是我们看到,财政资金被大量投入“声光电大制作”“话剧化改编”“政绩工程”,结果却是越救越不像戏,越救越依赖输血。
本文的核心判断是:戏曲作为“大众娱乐”已经没救了,但作为“中华文脉的活态文化遗产”还有救,而且必须救。 这一判断基于三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一是国有院团财政依赖普遍超过70%,市场化自救几乎不可能;
二是以“创新”为名的肢解式改造,正在加速消灭戏曲的程式、声腔、写意等本体特征;
三是在现行体制下,财政资金的分配存在沦为权力寻租的可能,而往往并非艺术本位的择优。
因此,我们必须完成一场认知革命:从“救市场”转向“救存在”。这意味着:
价值重构:戏曲的价值不在票房,而在文化基因、社会韧性、审美抵抗力、教育浸润和文化多样性(第一部分);
目标重置:救的不是“万人空巷”,而是“程式不死、韵味不失、规矩不坏”(第二部分);
路径重组:财政资金从“撒胡椒面”转向“精准灌溉”,市场资金从“等靠要”转向“自我造血”,在无法根本改变现行体制的前提下,通过程序分离、信息公开、提高腐败成本等方式,争取让每一分钱流向“守正”的人(第三部分)。
今天的文章不提供浪漫主义的幻想,只试图在现实困境中,为戏曲的“不死”寻找一条略可操作的窄路。如果连这一点点清醒都被淹没在“振兴”的口号声中,那戏曲才是真的没救了。
【第一部分】作为综合性表演艺术的戏曲,价值何在?
数据显示:国有戏曲院团财政拨款占总收入比重普遍超过70%(详见文后附件)。这意味着,每100元收入中,有70元以上来自财政,市场化收益不足30元。
面对数据,政策制定者们要头脑清醒地认识到,如果用“交易逻辑”下“救市场”的方式“振兴”戏曲,这恐怕是镜花水月,极易造成财政的长期负担。
那么,站在当下,戏曲的价值何在呢?
我认为要用“存在逻辑”的高度和视角来重新审视戏曲的价值:
文化基因价值:戏曲是民族情感的“活态数据库”。它储存了汉语声腔、中州韵、程式表演、写意美学。一旦失传,民族身份将失去记忆锚点。
社会韧性价值:在偏远乡村、老龄化社区,庙会戏、祠堂戏不赚钱,但维系着社区认同。一场传统大戏能让全村人坐在一起,共享悲欢——这是任何线上娱乐无法替代的“情感黏合剂”。
审美抵抗力价值:虚拟、留白、含蓄、程式,这些美学原则是对“直给式娱乐”的有力抵抗。它教会观众欣赏“灯火阑珊”的克制,而非“声光电”的轰炸。
教育浸润价值:忠孝节义不是靠说教,而是靠“四功五法”刻进心里。一个学过戏的孩子,会懂得什么是规矩、功夫、敬畏。
文化多样性价值:当西方戏剧以冲突论、心理现实主义为主导时,戏曲提供了写意、虚拟、程式、行当的另一种可能——这是中华文化对世界戏剧的独特贡献
【第二部分】戏曲还有救吗?
我的回答是:有救,但救的不是“市场”,而是“存在”。
戏曲的救与不救,不取决于《振兴计划》写了多少条,而取决于我们是否愿意直面以下两个残酷的现实,并做出选择。
一、先承认现实:戏曲作为“大众娱乐”已经没救了
在电影、短视频、游戏、沉浸式戏剧的时代,让戏曲回到“角儿挑班、万人空巷”,已无可能。强行用声光电、大制作、话剧化去“拯救”,结果往往是偏离戏曲本体,沦为“四不像”。如果以“回到大众主流”为有救的标准,那戏曲确实没救了。这一认识若不改变,所谓的“振兴”可能适得其反。二、“救”的终点,不是“振兴”,而是“不死”
那些偏离戏曲本体,以新创剧目多少台为评判标准的振兴,只能加速戏曲的死亡,真正的振兴,看的是每一个“台上人”心里有没有“魂”、身上有没有“艺”、眼里有没有“戏”。
如果有一天,戏曲不再是大剧场里的“政绩戏”,而是立足戏曲本体的创作与演出,哪怕只是小剧场、传承班、学术研讨会,甚至是网络上的“守正”直播——不怕观众少了,只要每一场演出都是真玩意儿、每一个演员都真心爱戏、每一个观众都真懂戏——那戏曲就“救”回来了。
这不是“振兴”,是“重生”——以“文化遗产”的方式,小而精、慢而稳地活下去。
【第三部分】怎么“救”?
一、财政资金:从“撒胡椒面”到“精准灌溉”
过去几十年,财政拨款走的是一条“养人”的路子——人头费、基本工资,院团只要牌子还在,钱就照拨。这种机制的结果是:守正的和胡来的拿一样的钱,做戏的和混日子的拿一样的钱。
钱拨了,艺术质量并未随之提升。
现在必须转向“养事”——钱跟着“戏曲本体”化的项目走。
他山之石:
法国国立剧院预算的60%-80%来自政府,但国家与剧院签订《公立表演艺术机构任务协议》,规定资金必须“首先用于艺术生产”,剧院经理由国家任命,必须完成协议约定的创作和演出任务。
英国则通过艺术委员会与院团签订资助协议,规定观众人数、演出场次、售票额等具体指标,并采取年度评审、派出评审员跟踪评估,以此作为未来拨款依据。
两国都走的是“契约化”路子——给钱有条件,花多少钱办多少事。
在资金分配上,按演出质量(上座率)、传承成果(授徒数量)和市场化票房进行分配。让“守正”的人——那些坚持传统戏、传承老艺人绝活的演员——通过绩效工资、职称倾斜、荣誉奖励等方式,比“胡来”的人收入更高、更有尊严。
二、市场资金:从“等靠要”到“自我造血”
在市场上多劳多得、绩效考核,同时盘活社会资本。具体措施包括:
1.鼓励社会企业通过“认领”传统戏复排、设立“守正”基金等方式参与,给予捐赠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如,浙江永嘉企业家捐资500万元成立永昆保护传承基金;
2.对无法完全市场化的“非遗传承演出”(如老艺人绝活展示、冷门戏复排),采用“政府采购+公益众筹”模式,不以盈利为考核目标,而以传承成果(如录像资料、年轻演员掌握剧目数量)为验收标准;
3.探索“小剧场+会员制”的稳定观众社群模式,降低对大场地的依赖。如杭州蝴蝶剧场百座小剧场,通过会员制培养固定观众群。
无论是财政资金还是市场资金,要真正流向“守正”的人和事,都离不开一套能够抵御权力寻租的制度设计。
三、制度建设
在现行决策机制下,制度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决策者的专业素养和价值取向。如果决策者对戏曲本体缺乏敬畏,再完美的专家论证也可能形同虚设;如果决策者无法抵制金钱诱惑,权力寻租便有了可能。即便在制度成熟的欧洲,文化资金腐败也时有发生,如意大利、德国、西班牙近年均有相关案件曝光。这说明制度设计只能提高腐败成本,无法彻底杜绝。因此,在现行决策机制下,如何保证国家的钱真正用对了地方?可能真的是无法“保证”,只能“争取”。
争取的方式,就是通过不懈的努力,去推动建立和完善上述那套复杂、精密的“制度笼子”。这套笼子的目的,不是要彻底锁住权力——而是将权力行使的过程变得“昂贵”“麻烦”和“可追溯”。
当一个人想要徇私时,需要突破层层程序、伪造多份文件、收买无数知情者,并时刻担心被追责时,他可能会因为“成本太高、风险太大”而选择放弃。这就是这套制度在现实中所能追求的最大效果:不是杜绝腐败,而是提高腐败的成本和风险,使其成为一种“不划算”的选择。
比如,建立“本体专家”的遴选与监督机制。
所谓“本体专家”,指精通戏曲程式、行当规范、传统美学的资深从业者、研究者或评论家。其遴选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由省级以上非遗保护中心、戏剧家协会、独立评论人三方联合提名;
2.实行任期制与项目回避制;
3.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机制,避免“固定评委”形成权力寻租。
同时,项目的审批、监理和验收要分离。
一出需要国家出钱才能搞的新编戏,项目的审批需要“本体专家”的论证才能上马;创作、排练的中间过程要有另外一批“本体专家”进行过程监控;项目的最后验收需要第三批不同的“本体专家及第三方上级行政机构”进行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追责审批者、监理者的相关责任,甚至终止其行业资格。
所以,回到戏曲保护的语境下,我们与其空谈“领导重视”,不如踏踏实实地去推动上述哪怕一项小的程序改革。因为只有制度,才能在人的善变与贪婪面前,为艺术留住那最后一丝希望。
制度的完善需要时间,而戏曲的“不死”,离不开每一位爱戏、懂戏、护戏人的持续关注与行动。每一次对“本体”的坚守、每一次对制度的呼吁、每一场忠于“本体”的演出,都是照亮戏曲“存在价值”的微光。
附:以下为网络公开的2025年部分院团预算数据,供读者对照。
北京京剧院:收入总计2467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013.69万元、事业收入2520万元、其他收入1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118.89万元;支出总计24671.29万元。
北方昆曲剧院:收入总计1424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66.44万元、事业收入684.4万元、其他收入1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14.29万元;支出总计14242.12万元。
上海越剧院:收入总计1267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473.62万元、事业收入1200万元;支出总计12673.63万元。
河南豫剧院:收入总计58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9.7万元、事业收入120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08.8万元;支出总计5808.5万元。
四川省川剧院:收入总计579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23.64万元、事业收入862.76万元、上年结转210.71万元;支出总计5797.11万元。
山东省京剧院:收入总计534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03.98万元、事业收入340万元、上年结转303.94万元;支出总计5347.92万元。
山东省吕剧院:收入总计443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88.76万元、事业收入723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124.06万元;支出总计4437.82万元。
河北省京剧院:收入总计411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28.3万元、单位资金1382.85万元;支出总计4111.15万元。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收入总计405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66.27万元、事业收入1100万元、其他收入386.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8.47万元;支出合计4051.19万元。
重庆市川剧院:收入总计395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24.52万元、上年结转326万元;支出总计3950.52万元。
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收入总计338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3.74万元、事业收入30.5万元;支出总计3385.05万元。
湖南省湘剧院:收入总计29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40.47万元、事业收入105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9.43万元;支出总计2904.9万元。
温州越剧院:收入总计274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89.4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59.97万元;支出总计2749.39万元。
湖南省花鼓戏剧院:收入总计237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92.77万元、事业收入40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23.59万元;支出总计2376.36万元。
湖北省黄梅戏剧院:收入总计226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60.94万元、其他收入900.01万元;支出总计2260.95万元。
天津河北梆子剧院:收入总计20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49.2万元;支出总计2049.2万元。
新疆秦剧团:收入总计157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4.11万元;支出总计1574.11万元。
长春评剧院:收入总计155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57.17万元;支出总计1557.17万元。
大同市晋剧院:收入总计154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45.13万元;支出总计1545.13万元。
聊城市豫剧院:收入总计114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40.47万元、事业收入300.22万元;支出总计1140.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