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戏曲艺术家的访谈经常语重心长地说:要演人物!但老艺术家说的是以戏曲的方式演人物。只要我们看看什么《青京赛》《梨园春》《走进大戏台》《绝对有戏》《越剧好声音》等,就知道评委会经常说一句,你要演人物不能太过火。这和《演员请就位》《无限超越班》的那些评委所说“不要用力过猛”的话有什么两样呢?
戏曲表演要不要过火呢?影视演员过火当然是有问题的,因为演员要生活化。荀慧生的表演很生活化,但那也是对生活中的动作经过艺术化的加工!向生活学习,不等于把戏曲变成话剧!
但是我竟不知,从何时起,戏曲演员也必须生活化了。
戏曲本身就是一门“过火”的艺术
戏曲从诞生起,就不是再现的艺术,而是表现的艺术,“主情”是戏曲的基本要义。
脸谱、水袖、厚底靴,这些都是“过”的产物。过去的演出都是在茶楼酒肆,不过火怎么吸引嘈杂的观众呢?生活中没人脸画图案、袖长三尺、脚踩高靴。但这恰恰是戏曲的审美基础:通过高度风格化、夸张化的手段,来表达人物的情绪。戏曲本来就是溢出日常逻辑的,脸谱是夸张,水袖是夸张,为什么到了声音和激情上就要求温吞?
程砚秋先生的水袖功夫出神入化,要是按“演人物就该像真人”的逻辑,水袖早该废除。可正是这“过火”的水袖,让《荒山泪》中张慧珠的绝望变得触目惊心。在戏曲里,“过”往往不是缺点,而是通往美与真的必经之路。
不火也不行吧
在我看来,评价体系因场景而异。基层戏台,观众提溜个小板凳,集体看戏,要的就是过瘾。演员汗湿重衣、青筋暴起,观众觉得这钱花得值。而且这种卖力气、这种过火的表演一方面可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同时经由这种表演,会将这种集体性的看戏凝聚为一种仪式。更要说明的是,演员的“卖力气”,本身就是表演内容的一部分,因为表演从来不是孤立的,戏曲表演不是影视表演,它不需要借助银幕、银屏媒介。戏曲表演是演员与观众之间的默契。基层观众要的是宣泄。对于常年劳作、文化层次不一的乡村观众来说,他们需要的是直接的、高强度的能量输出。演员扯着嗓子唱、满台飞,这种生命力的直接碰撞,你能说是没有意义的吗。
在剧场里,观众可能更注重艺术完整性。但即便在剧场,技巧展示也从来不是演人物的敌人。梅兰芳在《贵妃醉酒》中的“衔杯”卧鱼,是技巧也是人物,谁能说这是脱离情境的“洒狗血”?
宁可过,不可温,这是戏曲的生存法则
有人对比新艳秋和李世济的《骂殿》,说新艳秋不撒狗血,说人家的演唱符合人物皇后的身份,说李世济的演唱太高亢,有点卖弄嗓子。这我就不明白了,戏的名字叫《骂殿》,什么是骂?新艳秋那是骂?我看更像是暗自思忖,儿子死了还能心平气和,这是演人物?戏迷还找补说,人家演的是皇后,皇后骂人跟老百姓不一样。这我就不理解了?皇后难道不是人?儿子死了还能心平气和?戏曲界总把这些大艺术家的“温”解读为演人物,真是离谱。这出戏起因是“赵光义怒欲斩侄德昭,德昭撞柱而死。” 贺后的儿子都死了,贺后还要慢条斯理?李世济的演唱才符合人物的情绪,这叫过吗?再过也不为过。
很多演员年纪大了,嗓子哑了,高音上不去了,就用“我在演人物”“我讲究含蓄”来为自己开脱。观众想看的是“绝活儿”。裴艳玲38个旋子算过火吗?尚小云《失子惊疯》里,孕妇都能莲步轻移,这是洒狗血吗?我们不能双重标准,对大角儿,允许他们通过艺术处理去修正身体机能的下降;对素人演员,却死死抓住“过火”不放。技巧与人物从来不是二选一。技巧是“器”,人物是“道”,道在器中。没有精湛技巧,“人物”就是空中楼阁。
“温”是戏曲表演的大忌,指不瘟不火、缺少激情。戏曲是“角儿”的艺术,观众买票看的是“角儿”的精气神。一个演员如果只求“准确”而失去“光彩”,观众是不会买账的。韩红的粉丝会嫌弃韩红飙高音吗?
观众需要被教育吗?
总有一些艺术家喜欢教育观众,说观众没文化,要教育观众,让观众欣赏高级的审美。我的回答很简单,观众不需要被教育,需要的是被尊重。观众喜欢“卖力气”的表演,这不是审美低,而是审美不同。他们在那种情境下,要的是过瘾、是尽兴。而剧场观众或许更追求细腻——但这不代表前者低级,后者高级。戏曲的魅力正在于此,它可以容纳不同层次、不同情境下的美。一个演员,既能下乡时让乡亲们拍红手掌,又能进剧场让专家点头称赞,这才是真正的本事。
实际上,“卖力气”与“演人物”之争,本质上还是表现派与体验派之间的争论。好演员应该心中有人物,身上有功夫。而且在情境之内,再过火也不为过;脱离情境,再“准确”也是徒劳。再说一遍,在特定的情境之内,再过火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