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联赛
1.赛区赛制。各县(市、区)自行安排赛程和赛制,可采取循环赛、擂台赛、片区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每县(市、区)线下比赛场次不少于5场,鼓励有条件县(市、区)增设场次,争取全部乡镇(街道)都登台参与。
2.组队规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支队伍人数不超过10人,人员兼顾老、中、青、少年龄结构,体现代际传承。参赛人员的户籍、出生地、常住地、工作(学习)地中任何一项在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即可;允许引入外援,外援人员不超过参赛队伍总人数的30%。每位登台演员在每一层级比赛中只能选择代表1个乡镇(街道)代表队参赛。国有戏曲院团在职在册人员、戏曲院校及综合大学戏曲院系在校师生不能参加此次群众联赛。
3.晋级规则。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比赛节目类型和时长,自主确定评选方式,规范评审流程,确保县级联赛公平公正。每个县(市、区)决出1支优胜乡镇(街道)代表队晋级市级半决赛。
(二)市级半决赛
1.参赛队伍。10支县(市、区)乡镇(街道)代表队。
2.对阵规则。10支队伍现场抽签,分为5组,每组2支队伍两两对决,每组胜者晋级总决赛。5支获胜队伍加上成绩最好的第6名进入总决赛。
3.评委组成。由主承办单位遴选7名专业评委组成评委团,结合观众评审团,对市级比赛进行打分(投票)评判。
(三)市级总决赛
1.半决赛晋级的6支乡镇(街道)代表队。
2.通过两轮竞演,决出全市冠军、亚军、季军和优胜奖,并评选优秀节目等单项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3.精彩节目将受邀参加2026年安庆“十一”黄梅戏展演周、安庆市春节联欢晚会等全市重要演出活动,对优秀演职人员在宣传推介、平台展示等方面给予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