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说,步子迈得太大,很容易扯着。这句话放在戏曲音乐的创新上,也是极为适用的。正所谓过犹不及,当下很多戏曲唱腔的过度创新,看似拓宽了戏曲音乐表现力,其实却损害了戏曲唱腔的独特韵味,不仅得不偿失,而且贻害无穷。
大多数戏曲都是以唱为主的。戏曲的特色唱腔,是剧种的标志性符号,是地方戏最宝贵、最核心、最具特色的要素,是剧种之所以存在的基础,也是剧种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唱腔设计的水平,往往直接决定剧目创作的质量,决定地方戏剧种发展的高度。
只要唱腔不改,这个戏就永远是这个戏,就永远不会成为其他戏。一旦唱腔的特点、特色、特质蜕变了,甚至消失了、不在了,就等于丢掉了戏曲的灵魂,地方戏就失去了自身独特的艺术个性,剧种就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特别是对于新创剧目来说,作曲的工作尤为重要。戏是不是好听,是不是有味道,这味道是不是地道,是不是能够传唱开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曲的水平。优美的唱腔、动人的旋律,能够遮盖唱词的瑕疵,能够弥补故事的短板,能够拓展剧种的表现力,也能够增强戏曲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
所以,在剧目创作尤其是作曲的工作中,必须心怀敬畏之心,充分尊重传统唱腔的特点,保护好、传承好传统的老腔老调,充分挖掘、利用传统唱腔的优秀音乐素材,才能保持住剧种唱腔的特色、韵味,才能让剧种始终处于无可取代的地位。
反观当下的戏曲创作,有不少“作曲家”们,总是不甘心只当“唱腔设计”,总是想搞点不一样的东西,总是想通过唱腔创新,来体现自己的创造力、创新力。这就像化妆师,总是试图把唇红齿白的美丽少女,打扮成浓妆艳抹的夜店女郎,好像不如此便不足以体现自己的化妆水平。
于是在谱曲过程中,对传统唱腔“痛下杀手”,刻意地在极具特点的地方戏唱腔中,加入其他剧种的东西,加入各种现代音乐的作料,加入京剧、歌剧、流行乐、西洋乐的各种元素,加入各种自以为是的创新,意图通过稀释传统唱腔特色、特点,来实现自身创作价值,达到彰显自我的目的。
好的传承者,胜过坏的创新者。现在很多新创戏的戏味淡了,出现了歌剧化、歌曲化、话剧化、京剧化、同质化、泛戏曲化等诸多问题,很大原因都是作曲上一味创新的结果。经常遇到这样的场景,同一段唱词,套上老调子随口哼出来的旋律,往往比那些专门设计创作出来的曲子,听起来还要地道、本色、有韵味,岂不怪哉!
各剧种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积淀,才逐渐成型了自身的唱腔特点、音乐特色,当我们拿起现代音乐的斧凿,准备对其创新改造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妨扪心自问,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到了相当水平,自己的作品有没有可能超越前人。如果做不到,那就不妨克制一点、老实一点,这样可能对戏曲、对个人都更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