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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戏曲哲学以戏曲为研究对象,是理论化、系统化的宇宙观和方法论,是关于戏曲艺术本质、结构、特征及发展规律等基本问题的学问与学科。宇宙观,既是戏曲哲学问题,也是戏曲表演理论体系构建的基石和出发点,还是艺术信仰的根本。
关键词:戏曲哲学;宇宙观;戏曲表演;理论体系;基石
戏曲哲学,以戏曲为研究对象,是理论化、系统化的宇宙观和方法论,是关于戏曲艺术本质、结构、特征及发展规律等基本问题的学问与学科。戏曲表演宇宙观,又称“世界观”。它是戏曲表演艺术家对于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人生观、历史观、自然观、道德观、价值观、创作观、审美观等是它的具体表现。宇宙观,既是戏曲哲学的问题,也是戏曲表演理论体系构建的基石和出发点。它与创作观、审美观共同构成戏曲表演演剧观,既是戏曲表演区别于西方舞台演剧样式的决定因素,也是戏曲作为中华文化精髓的标志。
“天人合一”,既是中国古老的宇宙观,也是中国古代哲学主要基调。它是戏曲表演艺术家自古以来“观世界”和创造“艺术世界”的理论与实践依归,也是贯穿戏曲表演艺术家演剧观中的一种意识规范和行动指南。张岱年指出:中国哲学可以称为“天人之学”,以天人关系为主要问题,是传统哲学的基本特点,天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基本范畴。[1]
《尚书·舜典》记载: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2]
“神人以和”既是艺术创作出发点,也是最终的创作目标。它既体现戏曲艺术家“天人合一”宇宙观的文化本质,也昭示戏曲艺术家,从精神上把握神主宰的天与人、自然社会与人、客观规律与人的主观能动性关系的价值标准。它包含:天人共情、天人相通、天人感应、天人合德与天人合道。 [3]“百兽率舞”是“神人以和”的具体表现。《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5]、“万物一府,死生同状”[6],《吕氏春秋》:“人之与天地也同,万物之形虽异,其情一也”[7],“舞台小天地,天地大舞台”及“演悲欢离合,当代岂无前代事;观抑扬褒贬,座中常有剧中人”等天人理念,极大限度拓展了戏曲艺术家的审美视野,将艺术与(人类和自然)社会、古与今、观与演、阴与阳、有与无、动与静、道与器、体与用、意与境、情与技、形与神等视为一个整体,使七仙女与董勇、白蛇与许仙、龙女与张羽等人神恋,变得“自然而然”,关汉卿笔下六月飞雪,是天人感应,它向世人说明窦娥受冤屈之深……这,不是浪漫主义创作理念的结果,而是以“天人合一”为根基,戏曲意象主义创作方法论的杰作。“神人以和”的审美价值标准,拓宽了戏曲艺术表现内容和审美情感维度,使宇宙万物缔结为一家亲,彼此情通理顺变得既现实,也真实。
《毛诗正义》[8]:“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 “诗言志,歌永言”,既指出人类审美情感的根源,也指明:诗,是人类表达思想情感最基本的外化形式,歌,是对诗“言不尽意”的否定,是“立象尽意”的结果。“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是对思想情感“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9]极致表达的追求,在言志的外化手段被不断否定中,逐步达到“得意忘象”的审美境界。可证,戏曲对人类思想情感表达的实质,是对生命和人生等方面的哲学思考,不是就事论事,故事与脚色,仅是思想情感表达与审美意蕴的载体而已。汤显祖的杜丽娘“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10],在生与死之间,展现出情可胜理,真情不死的信念;洪昇《长生殿》和孔尚任《桃花扇》不约而同将爱情与家国兴亡联系在一起,试图“垂戒来世”与“惩创人心”;梅兰芳在抗日期间,排演梁红玉擂鼓战金山的《抗金兵》,演绎历史上以弱胜强的成功案例,鼓舞国民,昭示中国胜利的希望和对侵华日军的蔑视,以及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理,无不展现戏曲艺术家的哲思,并使戏曲“寓教于乐”的社会功能得以显现。
“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意指宫、商、角、徵、羽的五音声调,其高低清浊,要符合歌唱思想情感的传达,六律和六吕划分阴阳,其律动,须与歌声内容和谐统一。“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11],在于人声更接近自然,从而奠定“丝不如竹,竹不如肉”[12]的戏曲自然观和价值观。丝、竹、金、石、匏、土、革、木,八种不同材质的乐器,虽个性鲜明,但社会职责有分工,角色位置有上下,发挥作用有大小,在伴奏人声传情达意时,承认差异的存在,和而不同,休戚与共,在思想、目标和行动等方面形成步调一致的有机整体,在个性与共性之间,找到发挥的平衡点,使伦理次序井然,恰如戏曲“一棵菜”精神内涵所体现:片片菜叶向心,层叠有序,抱团生长,共同发展,达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事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最终形成促进人全面发展的人生观、道德观及伦理观。
“天人相分”与“天人合一”,是构成天人关系中一对相对立的哲学范畴。《荀子》:“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13]指出:“天”的运行是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它不受人的意志影响,强调“天”与“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实体,各自遵循着不同的规律和原则,具有客观性。戏曲表演艺术家面对“天人相分”与“天人合一”的对立关系,并不相互排斥,而是在尊重“天人相分”客观性的基础上,从精神上把握“天人合一”关系的文化本质,强调天人和谐共存,杜绝戏曲表演滑向极端宗教文化,实现对“天人相分”的超越与升华。在戏曲“开门”表演时,门是虚的,拽门与撤步闪身动作,构成“开门”动作系统不可缺少客观逻辑真实的动作底线。戏曲虚拟表演,不是虚无,而是无中生有,有中见无。因此,“天人合一”不仅拥有雄厚的现实基础,也使戏曲艺术家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释放,彻底摆脱对客观世界描摹与“镜子”式社会反映的束缚,真正进入思想和艺术创造的自由王国。
在“天人合一”宇宙观的关照下,天与人在相互审视中,模糊了对方,只剩下“我”(即:实有),除“我”之外的一切外在,被“我”的内在消解,无一例外成为“空”(即:虚无)。“我”是“空”存在和表现的客观基础,而“空”使“我”的艺术生命得到延伸,魅力获得张扬,表现范围和能量被扩大与空前释放。《庄子》:“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14]指出:宇宙万物的小与大,是相对的。既没有绝对的大,也没有绝对的小。以“空”的视角看“我”,“我”是有限的,“空”是无限的,而以有限的“我”对比无限的“空”,“我”是何其的小。若以“我”的视角看“空”,“空”虽然具有无限性,但是,须寓于有限的“我”之中,因此,万里海洋在“我”脚下宛若平地,万吨巨轮如同“我”手中之船桨一般,宇宙之水只盛于“我”的水旗之中,万里行程仅在“我”的几步之间,世界之颠也仅有方桌之高,“我”又是何其之大!戏曲表演以鞭示马,鞭是骑马客观实在之物,鞭有,马无;“像不像三分样”之“三分”,便是客观存在之“我”,余者为“空”。戏曲谚语:“说有,实无,有也没有;说无,实有,没有也有”,前者指戏曲表演“我”的客观性,后者指演员与观众共同审美创造——无中生“有”,使“我”的生命在观众的脑海里得到延伸,艺术魅力得到绽放。
戏曲表演艺术家能够完成我、演员、脚色之间的关系突破,既源自“天人合一”的理论支撑,也源于戏曲表演(演员)艺术创作具有合一性的特征,即:创造者(创作主体)、创造基本材料、创造作品(创作客体)、作品表演者(欣赏客体)、文化的传播者、传播内容及传播工具是融为一体的。这和音乐与绘画等其他艺术创作特点是不同的。
河南新安县曹村街舞楼的楹联:
看我非我我看我我亦非我,装谁像谁谁装谁谁就像谁。[15]
上联:观众“看我”,“非我”,因其看到戏台上的“我”,不是本“我”,而是演员和脚色(包含历史人物);“我非我”?人们或许要问:我不是我吗?“我、我看”,本“我”、演员的“我”和脚色的“我”相互审视;“我看我”?本“我”、演员的“我”和脚色的“我”不是自己看自己吗?“我、我亦非”,实际上,戏台上演员的“我”是超越本“我”而诞生,脚色的“我”则是超越演员的“我”而升华,本“我”却又是演员的“我”和脚色的“我”在戏台上赖以生存的客观基础,所以,“我”也不是本“我”,因此,“我亦非我”。事实上,观众看到戏台上的“我”既不是本“我”,也不是演员的“我”和脚色的 “我”,是三位一体的“我”。
下 联:“装 谁 ”,“像 谁 ”, 在 戏 台 上 创 造 的“意 象 ”, 装 扮“谁 ”? 要 像“谁 ”? 戏 台 上 那 个“人”,已不是所说历史生活原型的那个“人”。即使一个历史真实的人物或事件,由于演员存在所处时代、人文环境,以及文化背景、条件、身心状态等方面的不同,对“人”的认识和表现存在不同是必然的,难说“装谁”就“像谁”,或极而言之,“装谁”是“谁”。无论“装谁”,还是“像谁”,三分像,是戏曲表演的基本要求。“谁像谁”?戏台表演的“意象”,像本“我”?还是演员的“我”、脚色的“我”、历史生活中的那个“人”?彼此之间,谁更像谁呢?“谁、谁装”,是本“我”在“装扮”,还是演员、脚色和历史生活中的那个“人”在“装扮”?戏台上根本不存在历史生活中的那个“人”,好像都在“装”;“谁装谁”?本“我”装演员,演员装脚色,脚色装扮成历史生活中的那个“人”?客观上,承担装扮的却是本“我”,戏台上怎么说得清是“谁”装扮“谁”呢?“谁、谁就像”,实际上,戏台上的那个“谁”,既像本“我”,也像“演员”,还像 “脚色”和历史生活中的那个“人”,他们都像那个“谁”,那个“谁”也都像他们。事实上,戏台上“谁就像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真人”自在观者心里,所以,说谁,“谁就像谁”。正如戏曲谚语所说:“演员一身艺,千古一剧情;既是戏外人,又是戏中人;戏里和戏外,真假一个人。”
戏曲艺术是现实主义的,但不是机械与僵化的现实主义。宗白华说:“中国传统的艺术很早就突破了自然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片面性,创造了民族的独特的现实主义的表达形式,使真和美、内容和形式高度地统一起来。”[16]而突破的理论源泉即是中国把世界视作命运共同体,以现实为基础,完成对客观超越与升华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一阴一阳之谓道。”[17]阴阳,既是中国古代关于宇宙的起源及其构成认识的一对范畴,也是戏曲表演艺术家对于宇宙结构的基本认识,以及艺术本体创作理论根本与实践依归。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8]老子认为:“一”源于“道”,“一”是由天地阴阳构成“二”。天地相对、相融、相合所产生的“和”气,谓之“三”。气,是人类乃至宇宙万物生命及生命存在必要的物质条件,因而,“三生万物”。在老子看来,宇宙万物之体都是由“阴”、“阳”构成,在太阳照耀下,向日,明面为“阳”;背日,暗面为“阴”;“阳”气热,“阴”气冷,冷热相交形成空气流动,产生冷热平衡,称为“和气”,是阴阳对立统一,融通变化的结果。简言之,宇宙万物均分阴阳,而阴阳是在运动中实现物体自身平衡和发展的。可见,阴阳既是客观存在的核心要素,又是具有对立、统一、变化功能的客观实体,还是一切客观事物所具有的属性。
戏和曲,是构成戏曲艺术的两大核心要素。戏,本义为角力 [19]。上边是虍 [20],表示虎形面具,下边是一面鼓,整个字表示手执兵器,戴虎头壳,在鼓声中比武角力之意。 [21]至汉代讹为“虚”、“戈”合体的笔误之“戯”,为当代戏曲假定性的例证。引申为开玩笑,嘲弄、游戏、逸乐、歌舞及杂技等。曲,本义是养蚕用的蚕箔。引申为人声歌唱、器乐与歌唱的音乐旋律,以及供歌唱的文体。[22]戏为本体,曲为现象。戏为阳,曲为阴。看戏,听戏是戏曲审美活动中的重要概念。
歌和舞,是构成戏曲表演视与听的核心手段。歌,《释名》:人声曰歌。[23]人声之歌有三种基本形式:①有器乐伴奏之歌,称为歌或曲。②无器乐伴奏之歌,称为谣或清唱。③众人齐声歌唱,称为讴或合唱。舞,《说文解字》本义释为:“乐也。”[24]指声容毕具的歌舞表演。引申为挥手、舞蹈及艺术形式的舞蹈。齐如山:“无声不歌,无动不舞”[25],歌,指人声,包含唱与念两种形态;舞,为引申义之舞,是狭义身段,包含做与打两种形态。与王国维“歌舞演故事”的歌舞内涵一致。歌为阴,舞为阳;而歌主舞静时,则歌为阳,舞为阴。以歌而论,“古之论曲者曰:声分平、仄,字别阴、阳。”[26]戏曲谚语有:“唱念分阴阳,有冷又有热,有收还有放,字灵腔也活。”元周德清“以声之清、浊,定字为阴、阳,如高声从阳,低声从阴”[27],明王骥德:“五声之有清、浊也,清则轻扬,浊则沉郁。周氏以清者为阴,浊者为阳,故于北曲中,凡揭起字皆曰阳,抑下字皆曰阴;而南曲正尔相反。南曲凡清声字皆揭而起,凡浊声字皆抑而下。今借其所谓阴、阳二字而言,则曲之篇章句字,既播之声音,必高下抑扬,参差相错,引始贯珠,而后可入律吕,可和管弦。倘宜揭也而或用阴字,则声必欺字;宜抑也而或用阳字,则字必欺声。阴阳一欺,则调必不和。欲诎调以就字,则声非其声;欲易字以就调,则字非其字矣!”[28]足见,戏曲的南北曲演唱,字的阴阳标准是不同的。就舞而论,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而无动,静而无静,动静合一;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动,指运动、变动、移动;静,指静止、不变(寂静)、终止。动与静,既指表演(形态)的运动和静止,又指表演(情感)的变化和不变(寂静),还指表演(动作)的移动和终止。因此,动舞为阳,静舞为阴。
功法,“四功五法”的简称。《周易》:“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29]。法,属非物质的戏曲表演程式,即戏曲精神文化,其客观存在却又无形,又称道。功,属物质的戏曲程式,即戏曲物质文化,其客观有形存在,使人一眼望去,就能看出戏曲与其他舞台艺术之间的不同,谓之器。戏曲之道,是通过物质戏曲程式才能体现出来,它决定物质戏曲程式的创作手段、创作方法与呈现样式。戏曲表演创作与训练有“久久为功,无功不法,法内功外”之说。不仅指出功法的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指明功法一体,法是功的内在要求,而功则是法的外显载体。功为阴,法为阳,即“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30]。
从戏曲表演传统舞台结构而论,上、下场门是演员表演出场及下场之所在,称为“鬼门道”。前台为阳,后台为阴。由于舞台多扮演作古之人,演员出场表演时,尤如先人由阴界返回阳界,而下场则是重入阴界,所以,苏东坡诗曰:“搬演古人事,出入鬼门道”,将上、下场门视为阴阳之界。戏曲舞台与观众席相对,一般舞台居南为阴,观众席居北为阳。戏曲表演传统舞台方位,阳左阴右,阳东阴西。演员从观众的左手上场,意味脚色从东而出,演员入戏,脚色诞生。上场门在观众左方,故为阳界之门。演员从其右手下场,意味落入西方,演员出戏,脚色消亡。下场门在观众之右,故为阴界之门。因此,出入“鬼门道”,既是演员出戏和入戏的门槛儿,也是脚色的生死界。从舞台演员视角,其东西方的方位与观众恰恰相反。演员以舞台中心线分为左右,下场门为大边,视观众之西方为东方;上场门则为小边,视观众之东方为西方。在阴阳关系中,虽然 “阴”、“阳”是对立的两极,一分为二,但彼此交融,均又包含于对方,构成小的阴阳关系,在交融过程中,阳虽处主动地位,阴处随合地位,但两者却始终处于运动的相互转换之中。
从戏曲表演脚色性格而言,刚、强为阳,柔、弱为阴;从人物社会身份地位划分:富、贵、尊、君、父、夫为阳,穷、贱、卑、臣、子、妻为阴;从行为道德属性而论,仁、善为阳,奸、恶为阴;从舞台方位及颜色而言,上阳下阴,前阳后阴,暖阳寒阴;从伴奏乐器划分,文乐为阳,武乐为阴……由此可见,阴阳不仅是戏曲表演客观存在的核心要素,还普遍存在于艺术的方方面面,使一切事物都具有自己的属性。其对立统一的普遍性,在包容性之下,存在二者相互转换的功能,使戏曲人物性格的多面性与表演的多样性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如京剧《杨门女将》的穆桂英前为青衣,后为刀马旦,既是贤妻良母,又是巾帼英雄,同一脚色多重身份,具有性格的多面性,其表演技术性格同样具有多样性。“天人合一”宇宙观所带来事物平面化的问题,“一阴一阳”便是突破这一困境,使戏曲表演变得立体、通透和有序的本体结构理论之根。
三、“天圆地方”、“周而复始”:戏曲本体运动理论之基
《周易》:“乾为天,为圜”[31],认为“天”是一个罩在大地上,运动着的圆。《说文解字》:“圜,天体也。”清段玉裁注:“圜,环也。”他认为:“许言‘天体’,亦谓其体一气循环,无终无始,非谓其形浑圆也。”[32]《墨子》:“圜者,一中同长也”[33],其“圆”的定义几于现代“圆”基本相同。《大戴礼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34]《周易正义》:“圆者运而不穷,方者止而有分。”[35]《文心雕龙》:“圆者规体,其势也自转;方者矩形,其势也自安”[36]。认为:“圆”具有运动旋转的特性,“方”与“圆”的活跃相比,“方”是极具内敛且含蓄的动。因此,圆与方形成鲜明对比,构成天地和阴阳运动结构的平衡。“天圆地方”、“周而复始”既是中华民族关于宇宙形态及其运动的认识,也是戏曲艺术家创作与把握表演运动的基本认识及理论基础。圆,构成戏曲表演运动美学的核心。
云手,是戏曲“天圆地方”理念具有代表性的表演身段语汇。它是运用手、身、步等组成不同圆与方的运动语汇,形成对立与协调统一的复杂阴阳关系,构成系统的语言符号聚合体(见《戏曲 “云手”表演手、身、步阴阴关系一览表》)。
云手以手带臂,双手画圆,脚步画方,躯干(腰)作为协调四肢的中枢与动力之源的基本特点,从表中可以显见。双手画圆,代表“天圆”,而圆有立圆、平圆、球圆、左侧上圆及右侧上圆等多种变化形态,通过手心相对与相背、手式的拳与掌、掌式的立与平、手法的按与托、手位的高与低等变化,在互补与互转“圆”的运动变化中,形成不同结构的阴阳关系。脚步画方,代表“地方”,既有丁字步紧密正方,也有远丁字步宽松大方,依靠上步与撤步的移动,完成方与方、虚与实(重心)之间融通的阴阳关系变化。躯干,通过子午相周而复始的阴阴变化,在相融与相合变化中,协调统一对立的阴阳关系,构成戏曲表演身段繁杂多变,且相互包容与融合的系统性阴阳运动关系的整体。除此之外,眼随手走,更进一步增加云手阴阳运动关系的复杂多变。
凡戏曲剧种表演,无论使用何种方言,都强调字的吐字归韵。《顾误录》:“字各有头腹尾,谓之声音韵。声者出声也,是字之头;音者度音也,是字之腹;韵者收韵也,是字之尾。三者之中,韵居其殿,最为重要。”[37]字头(声母)是发声支点,字腹(韵母)一般是声音最明亮、情感色彩最丰富、音色与旋律变化最多的部分,字尾(归韵)是收音部分,形成字头与字尾两头小,字腹丰满的枣核型圆状。字尾之所以“最为重要”,演员唱念信口开合,使字归入别的字韵之中,不成原字,必然导致听者不知所云,产生困顿,影响艺术感染力。因此,戏曲唱念强调:字随情走,依字行腔,腔随字转,字正腔圆。所谓“字”,是指戏曲剧种所使用的艺术方言字,字正,是所依剧种使用艺术方言字的正确读音,不是普通话标准字的读音。所谓“腔”,是指字所包含的情感变化,“腔圆”,是指情丰、意满、声音圆。在字与字关系方面强调:前字为后字吐字发声的铺垫与基础,前字收音,即为后字开始,而后字之始,又是前字的结束,周而复始。与老子:“万物并做,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38],荀子:“始则终,终则始,若环之无端也”,“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39]所论,其理相同。戏曲唱念要求是“天圆”运动规律的现实体现,而戏曲剧种在声调、声母与韵母等方面的地方变体语言特征——方言性,则是“其势也自安”的“地方”运动的具体表现,推动着戏曲剧种表演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不断向前发展。
戏曲舞台是“方”的,表演空间运用却是“圆”的。上场门“出将”,下场门“入相”,寓意“升迁(升天)”的阴阳轮回,出入间形成旋转的空间概念。之所以戏曲舞台时空可以旋转起来,在戏曲表演艺术家观念里,舞台是方的,舞台调度是圆的,上、下场是运动圆中的一个点,可以从圆的任何一个点发起,而不是从方的方位出发,故此,生活的方向感在戏曲舞台表演圆的运动中模糊与消失。作为艺术学科的集大成者,多元艺术学科节奏都协调统一于戏曲歌舞表演的整体节奏之中。节,作为起始点与终结点,具有静的性质,止的意义。奏,作为动作内容过程,自然具有进的意义,动的特质。节与奏,构成一对动与静、进与止的范畴。本质是运动,具有时空性、对比性、变化性、均衡性、整体性、协调统一性、循环往复的次序性和规律性,蕴含宇宙事物之中。子午、虚实、收放、快慢、顿挫、长短、方圆、曲直、宽窄、松紧、刚柔、清浊、动静、前后、高低、起伏、大小、明暗、冷热、浓淡、聚散等构成视听不同节奏形式,作为对立两极,在“融”、“合”、“同”、“通”过程中,彼此消长,原有两极不再是单纯的两极,而是极具包容性和兼容性的两极,形成一分为二包含于对方,即对立又统一的三,促使新生事物与形式不断涌现。阴阳交融化生的对立统一,构成宇宙本体“圆”的运动方式——周而复始,运而不穷。
戏曲“天人合一”、“一阴一阳”,以及“天圆地方”和“周而复始”的宇宙观念,不仅决定着戏曲意象主义“游走观物取象,立象尽意,得意忘象”创作方法论的选择,使它成为超越一般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等的艺术创作方法的艺术方法,还决定着戏曲审美“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变中守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致中和,及“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境界的艺术追求。“心与意合,意与身合,身与气合,气与力合”,“欲左先右,欲右先左”,“三形、六劲、心意八、无意者十”等,无一不是戏曲哲学的现实要求与体现。可见,戏曲哲学既是戏曲表演特征与民族特性的决定因素,也是戏曲表演理论体系构建的基石和出发点,还是艺术信仰的根本。
作者介绍:董德光,博士,中国戏曲学院表演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戏曲创作、教育及史论。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戏曲教育学研究”(23YJA760020)。
注释:
[1]张岱年:《论中国古代哲学范畴体系》,《中国社会科学》1985 年第 2 期。
[2](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79 页。
[3]葛荣晋:《中国哲学范畴通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636 页。
[4]冯达甫译注:《老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60 页。
[5]孙通海译注:《庄子》,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39 页。
[6]孙通海译注:《庄子》,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198 页。
[7]关贤柱译注:《吕氏春秋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4 页。
[8]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中华书局 1980 年版,第 130 页。
[9](清)李道平、潘雨廷点校:《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623 页。
[10](明)汤显祖:《牡丹亭还魂记·题词》,吴毓华《中国古典戏曲序跋集》,中国戏剧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88 页。
[11](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903 页。
[12]傅惜华编:《古典戏曲声乐论著丛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1957 年版,第 7 页。
[13]孙安邦、马银华译注:《荀子》,山西古籍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88 页。
[14](西晋)郭象注:《庄子》,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14 页。
[15]《中国戏曲志·河南卷》,中国 ISBN 中心 1992 年版,第 593 页。
[16] 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58 页。
[17](清)李道平、潘雨廷点校:《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558 页。
[18]饶尚宽译注:《老子》,中华书局 2006 年版,第 105 页。
[19]《辞源》(修订版),商务印书馆 1979 年版,第 1194 页。
[20]虍,老虎身上的花纹。见《说文解字.虍部》:“虍,虎文也。”
[21]谷衍奎编:《汉字源流字典》,语文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350 页。
[2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1120 页。
[23](宋)李昉等:《太平御览》第 5 册,河北教育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500 页。
[24](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434 页。
[25]齐如山:《齐如山回忆录》,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1 页。
[26]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 4 册,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107 页。
[27]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 1 册,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173 页。
[28]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 4 册,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107 页。
[29](清)李道平、潘雨廷点校:《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600 页。
[30](清)李道平、潘雨廷点校:《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542 页。
[31](清)李道平、潘雨廷点校:《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 1994 年版,第 704 页。
[3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508 页。
[33]张纯一编著:《墨子集解》,成都古籍书店 1988 年版,第 295 页。
[34](清)王聘珍著,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 1983 年版,第 98 页。
[35](魏)王弼注著,(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37 页。
[36](南梁)刘勰著,周振甫注释:《文心雕龙》,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339 页。
[37]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 9 册,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68 页。
[38]冯达甫译注:《老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7 页。
[39]蒋南华译注:《荀子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15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