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不少观众将歌剧、歌曲与戏曲的音乐创作统称为“作曲”,这一说法并不准确。歌剧、歌曲的音乐创作者称为“作曲”完全合理,因其创作形态本身就是作曲;而京剧、汉剧、黄梅戏等戏曲及部分固定旋律曲艺的创作者,正确称谓应为“音乐设计”或“声腔设计”。二者在创作逻辑、音乐体制、历史传统、艺术定位上存在本质差异,这并非简单的名称不同,而是源于两种艺术形式截然不同的发展脉络与创作规律,具体剖析如下:
一、创作逻辑不同:从零原创 vs 程式化改编
歌剧、歌曲的创作是完全从零开始的原创性工作,核心是“无中生有”。创作者在接到歌词或剧本时,从酝酿个性化的核心旋律,到搭建完整的曲体结构,再到确定旋律的走向、设计调性转换与和声编排,每一个环节都依赖于作曲家的艺术感知与专业能力。这种创作模式,要求作曲家既要贴合文本的情感与内涵,又要形成独特的音乐风格,避免与已有作品雷同。
以湖北省歌剧院创作的经典歌剧《洪湖赤卫队》为例,当年作曲家接到剧本后,导演并未提供任何可模仿的音乐旋律,仅提出了三个核心要求:一是旋律必须具备鲜明的地域个性,要在洪湖地区的方言语音基础上,提炼出专属的主题音乐,并将整台戏的声腔旋律围绕这一主题旋律展开,让观众一听就能联想到洪湖的水乡风情;二是要用个性化的旋律刻画不同人物的性格特质,比如韩英的坚毅果敢、刘闯的粗犷豪放、彭霸天的阴险狡诈,都要通过不同的旋律线条、节奏变化来体现;三是所有唱段必须与舞台人物的特定情感高度吻合,无论是韩英“洪湖水,浪打浪”的深情咏叹,还是战士们冲锋时的激昂唱段,都要精准传递人物当下的心境。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作曲家们专程深入洪湖地区采风,走访当地群众,搜集整理了大量洪湖民歌、渔歌素材,比如《洪湖水》的旋律就借鉴了当地民间曲调《襄河谣》的元素,但并非简单照搬,而是通过作曲法进行艺术加工,调整旋律走向、丰富和声层次,最终创作出既具地域特色,又符合人物情感与剧情发展的专属声腔。这种完全从零起步、无任何现成框架约束的创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曲。
与歌剧、歌曲不同,戏曲声腔设计的核心是“在固有框架内创新”,必须依托剧种特有的程式化声腔,在老腔老调的基础上进行编排与优化,而非从零创作新旋律。比如京剧,其核心声腔是西皮与二黄,这两种声腔各有特点:西皮旋律明快、刚劲有力,多用于表现激昂、欢快的情绪;二黄旋律舒缓、深沉婉转,多用于表现悲伤、沉思的情绪。声腔设计者在创作时,必须严格遵循西皮、二黄的核心旋律骨架,不能随意突破。再如黄梅戏,其声腔基础是平词、彩腔、花腔,平词庄重典雅,多用于叙事抒情;彩腔活泼明快,多用于表现欢快场景;花腔小巧玲珑,多为配角演唱。设计者的工作,就是根据唱词的内容与情感,选择合适的基础腔调,对原有板式进行重组、微调,既保证剧种的原汁原味,又带来一定的新鲜感。
具体来说,黄梅戏创作者拿到唱词后,首先会根据唱词的情感基调,选定平词、彩腔等基础腔调作为创作蓝本,然后严格遵守腔体的上下句结构的落音规律——通常上句落5、第二句落5、第三句落6、第四句仍落5,这种落音规律是黄梅戏声腔的标志性特征,不能随意更改。同时,还要按照板眼规律行腔,比如一板三眼(4/4拍)用于抒情慢唱,一板一眼(2/4拍)用于叙事,有板无眼(1/4拍)用于急促的情绪表达。在这个基础上,设计者会将新词套进老腔框架,根据唱词的字数、字音走势,适当调整甩腔的长短,添加润腔、滑音等技巧,或增加锣鼓、过门来衔接情绪,但核心旋律与板式始终不变。只要开口一唱就要让观众听出“这是黄梅戏”,而不是其他剧种。
二、音乐体制不同:西方作曲体系 vs 民族传统剪裁法
歌剧、歌曲的音乐创作,遵循的是西方古典音乐的作曲体系,这种体系强调创作的自主性与灵活性,没有固定板式、旋律、音高和节奏的约束,完全依靠作曲家对作品的理解与感悟进行创作。作曲家可以根据作品的需求,自由选择合适的曲体形态,比如ABA式(单三部曲式)、奏鸣曲式、回旋曲式等,自主决定旋律的个性、走向以及调性色彩,还可以根据曲体结构的内在逻辑,进行转调、离调、和弦设置等技术处理,从而丰富音乐的表现力。
比如经典歌曲《义勇军进行曲》,作曲家聂耳根据歌词的激昂情绪,采用了进行曲式,旋律简洁有力、节奏明快,通过调性的推进与和声的强化,传递出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奋勇抗争的精神;而抒情歌曲《茉莉花》,则采用了单三部曲式,旋律婉转悠扬,节奏舒缓,通过简单的和声编排,凸显出歌曲的柔美与深情。创作核心是“创造新旋律”,而且每一首作品都是作曲家独立构思的产物,具有独特的艺术个性。
而中国戏曲的声腔设计,遵循的是中国民族传统的“剪裁法”,核心是“在固定框架内组合创新”,而非创造新旋律。板腔体剧种以京剧、汉剧、秦腔为代表,这类剧种有固定的板腔结构和声腔板式,比如京剧的二黄慢板、原板(中板)、快板、散板、摇板、流水板等,每种板式都有固定的节奏、旋律骨架和情感表达功能——慢板节奏舒缓,用于抒情;快板节奏急促,用于表现紧张、激昂的情绪;散板无固定节奏,用于表现悲痛、激动的情绪。而且,这些板式的排列顺序也有固定规范,比如西皮腔的排列顺序通常是倒板、回龙、慢板、原板、夹板、快板、摇板、散板,一般不可倒置,这是经过数百年实践形成的、符合观众审美习惯的编排规律。
以昆曲、高腔为代表的曲牌体剧种,每个曲牌都有特定的名称和用途,有固定的旋律、节奏和情感色彩。声腔设计者的工作,就是根据剧情的需要和人物的情感,将不同情感色彩的曲牌组合起来,通过调整节奏、微调旋律,让曲牌与唱词、剧情完美契合。
黄梅戏是一种介于板腔体与民歌联合体之间的剧种,它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板腔体的板式特点,形成了不太成熟的板腔体形态,声腔设计就是将这些民歌进行组合、优化,以表达复杂的剧情与人物情感。无论板腔体还是曲牌体,都离不开“固有框架”,设计者的工作内容就是填新词、改润腔、变板式,极少编写全新的旋律,这与西方作曲体系的“自由原创”有着本质区别。
三、历史传统不同:西方专业作曲 vs 古代乐府创腔传承
歌剧、歌曲的作曲法,源自西方音乐体系,从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到现代作曲,始终强调专业作曲家的独立创作,强调个人艺术思想的表达,注重旋律的意境营造与作品内涵的传递,使每一首作品都是作曲家个人艺术风格的体现。比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通过激昂的旋律与强烈的节奏对比,传递出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莫扎特的作品则以旋律优美、节奏明快著称,体现出乐观向上的艺术情怀。这种创作模式,注重原创性与个性化,与中国戏曲的声腔设计有着截然不同的历史渊源。
戏曲声腔设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乐府制度。早在秦汉时期,官府的乐府机构专职搜集、整理民间歌谣,并谱写成曲,供宫廷祭祀、宴乐使用。后来转化为将著名诗人的著名作品谱曲。随着戏曲艺术的兴起,这些曲牌被逐渐引入戏曲声腔之中,成为戏曲声腔的基础。比如昆曲的很多曲牌,就源自唐代的教坊曲、宋代的词调,成为昆曲声腔的核心元素。
古代曲牌变为戏曲声腔,主要经过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筛选适配”,从乐府典藏的曲牌中,筛选出与戏曲剧情、人物情感相契合的曲牌,比如表现悲伤情绪的曲牌,就用于戏曲中人物的哭诉、沉思场景;表现欢快情绪的曲牌,就用于喜庆、热闹的场景。第二步是“剪裁调整”,根据戏曲唱词的字数、格律,对曲牌的旋律、节奏进行微调,比如缩短或延长某一段旋律,调整节奏的快慢,使其与唱词的字音走势、情感表达相匹配。第三步是“融合创新”,将不同的曲牌进行组合,或者在曲牌中加入民间曲调的元素,丰富声腔的表现力,同时保留曲牌的核心韵味。这种“剪裁创腔”的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代戏曲创作中。
与西方作曲的“专业独立创作”不同,戏曲的声腔创作往往是由演员、琴师、鼓师共同协作完成——演员熟悉剧种的声腔韵味和演唱技巧,琴师掌握旋律的伴奏方法,鼓师把控节奏与板眼,三者相互配合,根据唱词和剧情,对固有腔调解进行调整、优化,创作出贴合表演的声腔。因此被称为“创腔、编腔、安腔、音乐设计”,而非“作曲”。
四、艺术定位不同:音乐为核 vs 服务剧情
歌剧与戏曲的音乐创作,在艺术定位上有着本质区别:歌剧以音乐为核心,戏剧为辅助;戏曲以戏剧为核心,音乐为辅助。
歌剧的核心是音乐,作曲家是整个创作过程的主宰,剧本、表演、舞台设计等所有环节,都要服从于音乐的表达。歌剧的音乐不仅是剧情的伴奏,更是情感的核心载体,通过旋律、和声、配器的变化,推动剧情发展、刻画人物性格、传递作品内涵。这是歌剧作曲与戏曲声腔设计的重要区别之一。
而戏曲的声腔设计,其核心定位是“服务剧情”,音乐始终是戏剧的辅助手段,不能脱离剧情、演员与表演而独立存在。比如京剧《霸王别姬》中,虞姬的唱段《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旋律舒缓、婉转,节奏缓慢,既贴合唱词的字音走势,又表现出虞姬的温柔、深情与忧愁,同时配合虞姬的身段动作,让声腔与表演完美融合。如果脱离了虞姬的人物形象和剧情场景,这段声腔就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无法作为独立作品流传。这就是戏曲声腔与歌剧、歌曲音乐的本质区别——戏曲声腔是“为戏而生”,而歌剧、歌曲音乐是“独立成篇”。
有人会问,建国初期安庆市黄梅戏剧团的音乐专家对黄梅戏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创新,比如《天仙配》《女驸马》等经典剧目的声腔,与传统黄梅戏有很大不同,这应该属于作曲的范围吧?其实不然。因为那批专家改革创新的基础仍然是民间采茶戏的曲调,并非从零创作新旋律。虽然时白林等作曲家专程前往黄梅戏的故乡——湖北黄梅县和安徽安庆地区采风,搜集了大量原始采茶戏的腔体素材,又运用当代作曲法对原始腔体进行了规范、优化,但并未改变黄梅戏固有的板式、落音规律、调式和基本旋律。因此,仍应属于“在固有框架内的改造”,只能算是声腔设计,而不能算作作曲。
简言之:作曲是不受固定腔调约束、从零开始的原创旋律创作,核心是“创造新音乐”;声腔设计、唱腔设计、音乐设计,是在本剧种固有腔调、板式、曲牌基础上进行的编配、创腔、润腔、安腔,核心是“改造老腔调”。这是二者最本质的区别。
现实中,人们将戏曲的声腔设计称作“作曲”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唱腔设计”“音乐设计”等说法过于专业,而“作曲”是大众耳熟能详的词汇,一听就懂;二是现代新编戏曲,尤其是现代戏的创腔自由度越来越高,很多新编戏的声腔突破了传统程式约束,与原创旋律非常接近,因此人们习惯统称作曲;三是图省事,舞台字幕、节目单、海报等宣传载体,空间有限,“作曲”二字比“音乐设计”“唱腔设计”更简洁,便于排版。虽然将戏曲声腔设计称作“作曲”可以理解,但在业内交流、学术论文、职称评定、专业文书等正式场景中,还是必须使用“唱腔设计”“音乐设计”等规范称谓,才能准确体现戏曲声腔创作的本质,也符合专业领域的表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