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宇峰在微博告知戏迷:其原定演出的越剧《甄嬛》选段,因版权原因再次无法演唱。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惋惜、困惑乃至不满迅速蔓延。
这件事若仅从“版权”二字来看,其实并不复杂。
上海越剧院作为越剧《甄嬛》的版权持有方,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维护作品品牌价值,对未经授权的商演进行限制,合乎法律,也无可厚非。
也就是说,上海越剧院作为越剧《甄嬛》的版权拥有者,有权决定是否授权,授权给谁,甚至有权在不解释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授权。
但问题不在“能不能限制”——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
而在“该不该限制”和“如何限制”——这是公共信任层面的问题。
而当前舆论的不满,本质上也正源于此。
一、规则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如果所有未经授权的演出一律禁止,观众未必认同,但至少可以理解为规则统一、执行一致。
然而现实却是——此前已有民营越剧团上演过《甄嬛》全本大戏。
若此类演出经过授权,说明授权并非不可获得;
若未经授权却得以呈现,则更会动摇规则的公信力与严肃性。
于是疑问随之而来:
既然授权可以存在,为何却对某些个体演员“完全关闭”?
尤其是当这个人,是曾参与首演、塑造过经典角色的演员时,这种差异很难不被放大解读。
公众自然会形成一种判断:规则并非固定,而是“可以被选择性使用”。
一旦形成这样的认知,问题就不再只是版权问题,而是对规则公正性的质疑。这难免引发公众对是否存在“选择性操作空间”的联想。
如此看来,是否授权,已不再只是规则问题,而更容易被看成是“人”的问题。
二、法律归属,还是艺术归属
一个普通演员被限制授权,观众或许可以理性看待,
但是一个”角色缔造者“被限制,观众情绪反弹几乎不可避免。
在公众认知中,张宇峰并非普通演唱者。她曾在2012年越剧《甄嬛》首演中饰演清河王,这一角色至今仍为众多戏迷热爱和铭记。
当年《甄嬛》的创排,集结了上海越剧院最优质的资源——编剧、导演、作曲、舞美、灯光,以及一批正值上升期的优秀演员,共同造就了这部现象级作品。
但在戏曲与舞台艺术的语境里,角色并不等同于剧本,而是:
角色=剧本+表演者的二度创作,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作品的成功,本就包含了演员个人的艺术贡献。
也正因此,当一位曾参与创造经典舞台形象的演员,在离开体制之后,连演唱几分钟选段的空间都被完全剥夺,观众很难只把这理解为一条冷静,合理的版权规则。
更何况,在院团与个体之间,本就存在资源与话语权的巨大差距。
当这种差距叠加“选择性授权”的现实,便容易被感知为强弱不对等,甚至带有针对性。
不与授权,看似无可指摘,却引起众口滔滔。其本质,是艺术归属权与法律归属权的冲突。
三、保护作品,还是限制传播?
不可否认,对《甄嬛》这样成熟且成功的剧目进行版权保护,有其现实合理性——
• 控制演出质量,防止低质量演出消耗口碑
• 维护品牌统一性,避免版本泛滥
• 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保障院团的无形资产
但问题在于:保护与限制,从来不是同一件事。
以《五女拜寿》为例,这部作品自浙江小百花越剧团首演后,被全国多家院团搬演,反而使其在更广泛的观众群体中扎根,成为经久不衰的经典。
事实证明,经典作品的生命力,往往来自流动与再创造,而非单一资源的垄断。
若一部作品只能在有限范围内被呈现,其影响力的上限,亦会被无形地设定。
相比《五女拜寿》的开放传播型版权,《甄嬛》更像集中控制型IP运营。
这种用”现代IP控制逻辑“去管理传统戏曲生态,其法律属性与艺术属性之间,天然存在张力。过度限制授权,可能反而偏离保护作品的初衷。
四、角度不同,该如何看待
此次舆论的激烈,并不仅仅源于一次授权的拒绝,而是多重情绪的叠加:
• 对“规则不透明”的不信任
• 对“区别对待”的敏感与愤懑
• 对经典角色与演员之间情感连接的依恋
从观众的角度,张宇峰可谓是“原版记忆的一部分”,她塑造的清河王形象,人物丰满,形象完美,至今令人难忘!当熟悉的演员不能再演绎自己原创的经典角色时,观众自然心寒齿冷,有强烈的“被剥夺感”。
从剧院的角度:演员属于单位,剧目属于单位,版权属于单位,演出由单位统一安排,一旦演员离开体制,就不再拥有使用相关资源的权利。
从市场的角度:戏曲行业逐渐融冰,演员流动加快,跨地区,跨院团的商演与合作增多,个人IP逐渐形成,这是整个行业在转变的大趋势。
尤其是在越剧120周年的节点上,本应是传播与回望的时刻,却出现“限制”与“收紧”的信号,自然更容易引发舆论的反差与失落。
五、或许可以有更好的方式
在版权保护与艺术传播之间,并非只有“放”与“禁”两种选择。
上海越剧院作为宗师们开创的,全国越剧最高级别的艺术殿堂,应该是呵护和弘扬越剧的伊甸园,而不该沦为扼杀艺术的修罗场。
上海越剧院完全可以探索一套更具建设性的机制,例如:
• 制定公开、清晰的授权标准与审批流程
• 建立规范付费授权机制,实现“明码标价”
• 对原班演员或重要参与者设立特殊机制(如”署名”或“分成”模式)
• 以质量审核替代简单的一刀切限制,减少人为裁量空间。
这样的机制,既能维护院团权益,也能保留作品的流动性与生命力,从而更好地促进越剧的繁荣发展和剧目的传播传承。
越剧《甄嬛》表面上是一次授权风波,实质上却折射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当传统戏曲进入版权时代,如何在“控制”与“传承”之间取得平衡!
这不仅关乎一部作品,更关乎整个行业的未来。
这不只是一场简单的版权问题,而是传统戏曲在现代版权制度下,如何重新定义”谁拥有艺术“的一次碰撞。
版权当然重要,但对于依赖舞台与观众的戏曲艺术来说——
传播,从来不是风险,
真正需要被守护的,是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