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下山》这出戏,今天在黄梅戏舞台上早已是经典,在国家非遗官网公示的黄梅戏词条,双下山是湖北省团和杨俊的代表性剧目。但很少有人追问:这出戏到底讲什么?它从哪儿来?又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先看一个关键事实:组成《双下山》的《化缘》《思凡》《下山》这几个折子戏,都出自目连戏系列。目连戏讲的是目连救母的故事,是中国民间最受欢迎的佛教故事之一,衍生出目连戏、目连舞,甚至关联着盂兰盆节、鬼节、中元节。它的内核是劝善、劝孝、因果报应,堪称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之一。
但在《双下山》身上,这个内核被一步步改写了。
第一重变奏:孽海记时代的因果报应。
在早期的昆曲《孽海记》里,《思凡》和《下山》是两个独立的折子,但最终都指向报应——违背戒律,没有好下场。这是站在佛教立场上讲劝善,僧尼私逃,不是浪漫爱情,而是触犯清规的罪过。观众看完了,心里得有个警醒:出家人尚且如此,何况凡人?
第二重变奏:去掉报应,只留下山。
后来的演变很有意思。有的版本把报应部分删掉了,只剩下《思凡》和《下山》两折,但两折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小尼姑色空思凡,就是单纯想还俗,不是遇到了某个具体的男人;小和尚本无下山,也是单纯觉得佛门清苦。两人各走各的,各回各家,文词干净,没有男女之情。这时候的《下山》,还保留着对佛教的一种理解——不是反佛,而是承认人性与戒律之间的张力。
第三重变奏:男女合并,世俗狂欢。
到了现在的版本,情况完全不同了。小和尚和小尼姑在山路上相遇,你一言我一语,调笑浪笑,从“各走各的”变成了“一起下山”,明摆着是私奔。唱词里对佛法僧三宝的讽刺,已经是赤裸裸的诋毁。这出戏从劝善变成了反佛,从因果报应变成了蔑视佛门教义。
这个流变过程,湖北是个典型样本。
根据资料,90年前湖北的资料显示,楚剧已有《思凡》,汉口滩簧和黄梅文曲已经有《双下山》剧目。1984年的《湖北曲艺志》,把《双下山》列为湖北小曲的代表剧目,归入南曲类。1989年的《黄梅文史资料》介绍文曲戏,又把《双下山》列为文曲的代表性剧目。值得注意的是,黄梅采茶戏、楚剧、东路花鼓这些湖北本土剧种,原本都没有《双下山》。
关键节点是1992年。余笑予创作导演、杨俊主演的黄梅戏《双下山》正式推出,得了湖北省一等奖。从此,湖北每个团都在演这个剧目,它进入了湖北省团,成了杨俊的国家非遗代表性剧目。
从“没有”到“每个团都有”,从湖北小曲、文曲戏到黄梅戏,《双下山》在湖北完成了剧种的跨越和剧情的定型。余笑予版的《双下山》,正是那个“男女合并一起下山”的版本——调笑、浪笑、讽刺、诋毁,一个不少。
今天,当我们翻开1980年代的记录,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1980年代,全国至少有扬剧、湖南花鼓戏、晋剧、昆曲、川剧、婺剧、湘剧、丝弦八个剧种有明确的《双下山》演出或录音记录。但每个剧种的版本并不相同。昆曲保留了《孽海记》的传统框架,川剧的《思凡》还是独角戏,婺剧叫《僧尼会》还保留着一些报应色彩。唯独黄梅戏的版本,走得最远:男女出家人在寺院谈恋爱,咿咿呀呀唱两个小时。
从这个角度看,黄梅戏《双下山》的流变,其实是中国传统戏曲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缩影——当因果报应的宗教框架被拆除,当男女之情的世俗叙事被放大,一出血诚劝善的佛教故事,最终变成了反佛的民间狂欢。
戏曲存在的意义当然是娱乐,但是必须依托一定的积极意义。古代要说一些劝善,今天要有一些正面意义。如果说《双下山》的意义是人性解放,这是搞错了对象。我不怪杨俊,当年排演这曲戏,她是二十几岁年轻人。临近退休的楚剧专家余笑予,看来也不懂佛教:信仰是自由的,出家或还俗也是自由的,不存在有谁禁锢你。你教青年男女如何谈恋爱,取世俗男女即可,取寺院出家人是干甚?
今天在舞台上看着小和尚小尼姑打情骂俏、满台生春的时候,导演、演员、观众,都是不懂佛教的。我建议演这个戏的导演和演员们,去一个寺院,结交一位出家人朋友,听听他们的看法。
最后问一句:那个曾经劝人为善的目连戏,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