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5世纪,中国戏曲典籍逐渐通过朝廷赠送、文人互赠、使臣购买等方式东传至朝鲜半岛。经学者统计,韩国现存戏曲文献有《西厢记》《荆钗记》《拜月亭记》《琵琶记》《萨真人夜断碧桃花杂剧》《伍伦全备记》《四声猿》《牡丹亭》《长生殿》《笠翁传奇十种》《桃花扇》《蒋园九种曲》《红楼梦曲谱》等十余种,无藏本但存在传入记载的有《南柯记》《续灯情》《四梦记》《西楼记》《玉合记》等几种。[1]出使中国时,朝鲜王朝文人也常受邀看戏,并在《燕行录》中留下了相关记载。
《韩国所藏中国古典戏曲(弹词、鼓词)版本与解题》书影
因缺乏相应体裁形式,朝鲜王朝文人多将戏曲以“小说”称之,并在接受态度上呈现多元特点。韩国学者吴秀卿论文《中国戏曲在韩国的传播与接受》以《西厢记》《荆钗记》《伍伦全备记》为例,指出中国戏曲文学作品在朝鲜王朝传播时,存在缩减或翻译长篇戏曲作品、将其写成小说等风气,反映了朝鲜王朝小说“从口述翻译到原创”等发展规律。[2]赵春宁《朝鲜时代的〈西厢记〉接受与批评》《错位与变异:朝鲜王朝〈伍伦全备记〉接受论》两文考察了《西厢记》与《伍伦全备记》在朝鲜王朝的传播过程与特点,认为朝鲜王朝文人将戏曲作为小说、案头读物来对待,而非作为舞台艺术和“曲”。[3]程芸《龙继栋〈烈女记〉东传朝鲜王朝考述——兼及明清戏曲“死文学”的价值重估》进一步指出明清戏曲领域的某些所谓“平庸之作”或 “死文学”,也可在域外传播的过程中呈现出复杂、生动的历史意义。[4]
整体而言,朝鲜王朝文人常在理论上对戏曲持批判态度,认为不宜沉浸阅读;在实践中却敏锐地意识到戏曲所具有的深厚民众基础,希望将戏曲视作风俗教化的媒介。同时,戏曲之“锦章绣句”及情节离奇、如“奇云幻雾”的故事叙述,也吸引了朝鲜王朝文人的关注,悄然改变着其文学观念和审美取向。甚至在同一位文人身上,会出现既贬斥戏曲作品“荒诞”“淫秽”,又自主参与戏曲传播、创作活动之情况。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朝鲜王朝社会环境,分析朝鲜王朝文人对戏曲接受态度背后的文化心理,挖掘中国戏曲作品的跨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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