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百戏入皖”活动以名家名剧+惠民票价+文旅融合赢得满堂彩。十元看大戏,凭票游景区,观众用脚投票,场场爆满——这本是传统艺术回归大众的典范。
但热闹之下,争议暗涌。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指出:安徽百戏城等剧场管理混乱,现场拍摄泛滥。有人发帖认为“盗摄不道德”,甚至出现现场抢夺手机等过激行为。
对此,不少戏迷反问:戏曲何来“盗摄”一说?
许多拍摄者只是“为爱发电”,自发剪辑精彩片段上传;不少演员不仅不反对,反而主动索要视频、点赞转发。一场本应关于观演礼仪的讨论,竟演变为不同观剧群体间的互相攻讦。
这事儿,真有这么非黑即白吗?
《金陵戏研社》认为,必须先厘清一个基本事实:绝大多数传统戏曲剧目,并无现代意义上的“版权”。
《牡丹亭》《四郎探母》《珠帘寨》……这些经典唱段流传百年,文本早已进入公共领域。演员的表演虽有个人创造,但整体属于集体传承的文化遗产,而非某家院团或某位角儿的私有财产。
把音乐剧、舞剧那套“全程禁拍、违者追责”的规则,生搬硬套到戏曲头上,是典型的刻舟求剑。那些高喊“盗摄可耻”的人,或许出于善意,却忘了:戏曲的根,从来不在密闭的殿堂,而在市井的烟火气里。
过去靠口耳相传,今天靠短视频传播。浙婺《三打白骨精》能破圈出海,靠的正是无数观众自发拍摄的“野生宣传”。一段“三秒变装”被百万转发,难道不是对演员最真实的褒奖?
但“能拍”不等于“乱拍”,拍摄权必须以尊重现场秩序为前提。
开闪光灯、举自拍杆遮挡后排、快门声咔嚓不断——这类行为,无论看什么演出,都是失礼的。它伤害的不是“版权”,而是每一位购票观众的观演体验。
真正的戏迷都懂规矩:
文明拍摄,是分享;肆意妄为,才是“盗摄”。
这场争论的真正病灶,其实在剧场与院团自身。
许多剧场照搬西方舞台管理模式,一刀切“禁止拍摄”,却不与院团沟通,也不区分剧目性质。结果是:既堵住了民间传播的活水,又激化了观众矛盾,把本可双赢的局面,变成“猫鼠游戏”。
反观江苏紫金大剧院的做法,就值得称道。其“春满梨园”“菊坛秋色”戏曲演出季,主动与各院团沟通,在多数场次明确允许文明拍摄。观众拍得安心,演员演得自豪,优质内容自然传播,票房口碑双丰收——这才是传统艺术与现代传播的良性互动。
院团也需放下“完美包袱”。怕“车祸”被拍?那就把戏练扎实。一段失误若真被放大,恰恰说明演出本身经不起检验。真正的艺术,不怕被看,只怕无人问津。
戏曲不是博物馆里的标本,它是活的。它的生命力,一半在台上,一半在台下——在观众的掌声里,也在他们手机屏幕的转发中。
我们呼吁:
- 观众:文明拍摄,守住边界;
- 剧场:别做“禁令搬运工”,主动协调,分类管理;
- 院团:拥抱传播,用实力说话,而非用禁令捂嘴。
说明:本文所说的“西方规矩”,并非指外国制度,而是指近三十年中国主流剧场普遍采用的、源自现代表演艺术的一套管理范式。问题不在其来源,而在其是否适配戏曲这一活态文化遗产。您支持戏曲演出拍摄吗?欢迎在评论区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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