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以表演为中心的艺术。不论剧本写得多么好,音乐唱腔、服饰设计得多么好,没有演员的表演都不能成为戏。只有这些部分综合地体现在舞台上,通过演员精彩绝伦的表演,完整地展现给观众,才是戏。演员是灵动的,综合于他们身上的表演艺术,自然是动态艺术。戏曲又是发展变化的艺术。从元杂剧到现在,戏曲发展变化有多大!就从20世纪看,变化也很大。在20世纪,有少数剧种衰落了,有一批新剧种产生了,京剧在20世纪登上了表演的顶峰。20世纪受外来艺术的影响,导演地位的承认,导演手段的多样化,声光电等舞台科技的运用,对外艺术的交流,促使戏曲的舞台面貌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但是,动态的表演艺术,也有它的弱点。演员强艺高,演员弱艺衰,演员亡艺失。如果生存环境发生巨大的动荡,艺术也就随之发生难以抗拒的衰落。这种生存环境的变动,不一定只是日寇侵略者屠杀艺人那样摧残,也不一定是“文革”那样横扫,革命、改革、建设中的破坏也屡见不鲜。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政府也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在是一项时代性很强的眼光远大的系统工程。它首先不是给世界和中国多少市场的收益,而是要求政府和人们付出什么,担当什么。对戏曲艺术来说,就是要首先实施保护。
那么,戏曲艺术该保护在哪里好,又如何保护呢?
毫无疑问,应该修建一些戏曲博物馆,就像江苏昆山、苏州的昆曲博物馆、广东佛山的粤剧博物馆那样,把昆剧、粤剧的资料尽可能地保存起来。一些实际上已经没有演出活动的剧种,也应该给它们一个归宿,进博物馆。但是戏曲艺术的第一载体活灵活现的演员,却很难像静态的资料一样保存在博物馆里。中国戏曲是给广大观众看的,真要在博物馆里封存起来,恐怕前途反而不妙了。
我以为动态的戏曲艺术应该动态地保护,就是保护在舞台上,保护在剧团里,保护在演员身上,保护在民间,也可以多家保护,异地保护。因此,戏曲艺术的传承、演出、交流、普及和移植,都是绝不可忽视、轻视的工作。
戏曲剧目的整理改编,也是一种动态的保护,一种积极的保护。一个有头脑的剧团领导乃至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一个有见识的演员,都不会单靠保护活命。他会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契机,把人调动起来,把剧团搞活,走出一个新局面。除了少数剧种剧团,可以主要演出保护、研究的剧目外,多数剧团还是要贯彻“三并举”的方针。而在当前,首先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整理改编自己的传统剧目,下一番推陈出新的功夫。
写于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