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第五代电影代表作《一个和八个》,其中有一个初始情节是几名日寇包围了一名落单八路军女战士,正要进行侵犯时,隐藏在一边的一名老土匪用最后一颗子弹打死了这名女战士,然后赤手空拳冲出去高喊"中国人",迎接鬼子的刺刀。
但是审查时这段"自己人打死自己人"的情节被非议,于是被迫改成老土匪神威爆发,先开枪,后拼刺刀,一个人干掉多个日本鬼子,救出女战士。这段修改是很受争议的,很多人批评这种修改是改坏了,没味儿了。这种艺术上的争议那是见仁见智各有所好。
然而最近读到一位著名社会学者的批评是什么呢?他批评"不应该'为了保护贞洁'而打死女战士,因为生命比贞洁更重要……":
即使当今,我国也仍有许多强奸犯罪。我们碰到,难道应该先杀死那被害的女性吗?!一个无辜的,甚至拼死抵抗过的女性的生命,真的不如所谓贞节有价值吗?
可惜,这在某些当代中国人的观念中是真的;在“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数千年历史中更是真的;从财产式婚姻一产生起,这就的的确确是真的了。心潮难平
这种批评就实在令我看不过眼了,这位专家主张"生命重于贞洁"那是一点错也没有的。然而他以《一个和八个》的情节做批判对象,是不是哭错了庙门呢?如果他确信鬼子在侵犯了八路军女战士后会拍拍屁股走人,放过一条生路,那当然不必杀人。然而电影的情节是鬼子别说放人,连留活口的意思都没有,杀掉保护女兵的小战士后,就对女兵下手,他们是不是要虐杀,那还想象不出来吗?
而日寇对于落入他们手里的中国女性何等残忍,那更是众所周知的。日本人自己有部代表性的反战黑色喜剧电影系列篇《愚联队……》,其中一幕就是日本鬼子疯狂追赶运输粮食的八路军女兵,那股垂涎欲滴不知廉耻的兽性,是日本人自己拍摄毫不讳言(结局是八路军游击队及时赶到狠揍日本兵)。
日本人也自供:“如果遇到这种既残酷无情又颓靡不振的士兵那就该倒霉了。他们的残暴行为简直达到了丧失人性的程度:有时把女人的肚子豁开;或把刺刀捅入女人的性器;有时还把刺刀刺进男人的胸膛;或活生生把头给砍下来。还有的士兵把姑娘奸污之后,还进行百般侮辱,借此取乐。对他们这些人来讲,人已成为比其他兽类更有意思的动物。有时他们把人绑在柱子上,用火把人活活烧死,似乎也认为是最有意思的惊险行为。”
而著名的梯子沟惨案,八路军的白求恩医校一百多名学生被日寇追及,遭遇的残酷虐杀更是令人发指…………
所以我纳闷,那位专家主张"生命重于贞洁"是完全正确的,可他居然拿八路军女战士和日寇为例子,这是缺乏历史知识的表现么?
其实真刀真枪从战场上杀过来的人的笔下,女主面对被日寇俘虏的反应是:开枪自杀,自杀不成就跳河,跳河不成就挣扎厮打,只求速死:
汪霞左右一瞧,三面受敌了,心想:“逮活的?不那么容易!我要让人死枪毁。”她张开嘴巴用手托抵住自己的上嗓膛,狠劲地用拇指一勾扳机,只听叭嗒一声,子弹哑了火。她狠劲一拉枪栓,一颗哑火的子弹跳出来,枪栓再也推不回去——子弹打完了。……这时汪霞打着滚朝堤的里坡滚去。她打算顺里坡滚下去,跳河。第二个敌人嗖地蹿了上来,狠劲将她按住了。虽说天色渐黑,她看不清敌人的面目,但她心里明白:“真的叫他捉了去,可比死了还难受!”就抓、咬、踢、蹬地泼死挣扎。她想用这挣扎去惹恼敌人,让敌人用枪弹敲碎她的脑袋,或射穿她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