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本能随便改吗?
经典唱段谁都能用吗?
演员的表演被录下来传到网上
到底合不合法?

最近,改编自茅盾文学奖作品的电视剧《主角》火了。戏里,秦腔名伶忆秦娥半生沉浮,把一个“戏比天大”的故事演进了人心里;戏外,很多人跟着追问:传统戏曲要传承、要创新,到底靠什么来“保驾护航”?

答案,或许就藏在《主角》的剧本、表演与传播中——那些看似遥远的“知识产权”,其实一直默默守护着每一出戏、每一段唱腔。今天,我们就顺着这部剧,聊一聊传统戏曲背后那些不可忽视的法律底线。
剧本不能乱改
守住著作权底线
在《主角》中,秦腔剧目是艺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经典剧本的创作、整理与改编,贯穿全剧始终。
秦腔剧本作为文字作品,其创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改编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

剧中,无论是老艺人毕生打磨的传统戏曲剧本,还是新编创的秦腔剧目,均需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对处于保护期内的剧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篡改、抄袭、改编,更不得用于商业演出、网络传播等营利活动。
同时,对于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传统经典秦腔剧目,不得侵害作品完整权,严禁歪曲作品原意、丑化作品人物,篡改原作署名。
对传统曲目进行的合理整理、改编,可形成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整理改编者同样享有相应著作权,他人使用该改编作品时,仍需获得授权。
演出不能乱录
守住著作权底线
主角忆秦娥在舞台上的精彩表演,是戏曲艺术的核心呈现,表演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现实生活中,未经秦腔表演者许可,私自录制演出视频、将演出内容上传至网络平台传播、盗用表演者表演形象用于商业宣传、擅自进行演出直播牟利等行为,均属于侵犯表演者权的违法行为。法律对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既是对艺术创作的尊重,也是对传统文化传承者的有力保障。
元素不能乱用
规范使用防风险
随着网络时代发展,戏曲作品的传播方式愈发多元,无论是传统戏曲演出、影视剧改编,还是网络短视频剪辑传播、文创产品开发,使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秦腔作品及相关元素,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获得合法授权。

司法实践中频发传统文艺作品侵权纠纷,部分商家、自媒体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戏曲剧目、表演形象、经典唱段等元素制作文创产品、发布短视频、开展商业活动,最终被判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因此,使用传统文艺作品元素时,要厘清权利归属,规范获取授权,切勿抱有“拿来主义”心态,触碰知识产权法律红线。
来源:西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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