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丹丽,著名歌剧、楚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现任湖北省荆楚戏剧艺术研究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曾担任武汉大学艺术学院院长、艺术教育中心主任、湖北省歌剧舞剧院艺术总监。
她是中组部直接联系专家,中宣部首批“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被中宣部、人社部、中国文联联合授予“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并获评首批“湖北文化名家”。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在艺术表演领域成就卓著,曾两度跨界荣获中国戏剧表演最高奖“梅花奖”(楚剧、歌剧),并两度荣获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表演奖”(楚剧、歌剧),被誉为“第三代韩英”。此外,还获得文化部首届中国歌剧节优秀表演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五十余项。曾担任制片人并主演全国首部电视歌剧《洪湖赤卫队》(5集),担任制片人并主演电视连续剧《白色毒网》(20集),策划并导演多台大型综合文艺晚会。
她长期在国家级重要艺术机构担任学术与社会职务,主要包括:教育部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兼任全国文代会委员、中国歌剧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理事、中国文学学会理事、湖北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副主席等。
作为国内重要艺术赛事的评审专家,她长期受邀担任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歌剧节、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全国声乐比赛等国家级重大赛事评委,并担任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声乐领军人才大师班”导师及评委。
在艺术创作与教学方面,她策划并担任艺术总监及主演的原创民族歌剧《有爱才有家》,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首批“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重点工程扶持项目”及滚动资助项目,多次参加全国巡演与展演,荣获文旅部优秀歌剧“展演奖”、第十六届文华表演奖,并入选教育部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获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她也是国家艺术基金歌剧《洪湖赤卫队》人才培养项目核心导师、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楚剧)传承基地项目负责人。
在研究与著述方面,她主持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戏剧发展战略研究”、中国文联“当代文艺名家示范效应研究”及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歌剧表演人才培养”等多个重要项目,主编出版《当代文艺名家示范效应研究》《数字时代文艺评论的转型与创新》等学术著作,并受邀在中央音乐学院、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武汉理工大、安徽艺术学院等多所院校专题讲座,多次赴湖南大学参与教育部重大项目《岳麓讲坛——艺术人生》等高端学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