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角》中,秦腔剧目是艺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经典剧本的创作、整理与改编,贯穿全剧始终。
秦腔剧本作为文字作品,其创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改编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
剧中,无论是老艺人毕生打磨的传统戏曲剧本,还是新编创的秦腔剧目,均需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对处于保护期内的剧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篡改、抄袭、改编,更不得用于商业演出、网络传播等营利活动。
同,即便对于超过最长保护期而进入公有领域的秦腔剧目,也不得侵害其保护作品完整权,严禁歪曲作品原意、丑化作品人物,篡改原作署名。
对传统曲目进行的合理整理、改编,可形成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整理改编者同样享有相应著作权,他人使用该改编作品时,仍需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