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古汉语中,“三”常常是个约数。清代汪中在《释三九》里说:“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三以见其多……言语之虚数也。”说得是很明白的。譬如三绝、三品、三牲、退避三舍、三山五岳、三旬九食等皆是。
作为古代生活的反映的古典戏曲,对“三”也极为敏感,反映甚多。就剧目而言,就有《三击掌》《除三害》《三打祝家庄》《包公三勘蝴蝶梦》《三上轿》《三滴血》等等。有些戏虽然剧目非“三”,但情节中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同一类事件,譬如《四进士》中宋士杰三次上公堂,《空城计》中探马三报,《追韩信》中萧何三次上朝保荐韩信,《碧玉簪》中“三盖衣”,《铁弓缘》中“三打”等等。唱词中就更多了,譬如“三生有幸”“三杯酒把我的大事误了”“这锭银子三两三”“三载聚首何欢畅”“三次开弓秋月样”“陈留郡干旱三载”……屡见不鲜。
有意思的是,为了强调某一动作,强调人物某种思想感情,有些身段往往也要作三次表演。譬如《白蛇传》中白素贞去仙山盗草辞别小青时,向小青拜了三拜。还有,人物“笑”也是三声为多:“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戏曲中的“三”,很多是虚指多数。有的虽然在舞台上是确数“三”,确实是“三”次打了祝家庄,“三”次打了白骨精,“三”上公堂,“三”次保荐韩信……但就从生活到艺术这个过程来看,恰恰是对生活的集中概括和提炼加工。也就是说戏曲中这么多的“三”,是有生活依据、有艺术创作规律可循的。

在古代生活中,人们常常用“三”来表示多数。戏曲为了比较准确地表现客观现实,便采用了这个有代表性的“三”。因为“一”“二”次数不解决问题,不能排除偶然性,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生活,也就无法显示客观事物、现实生活、感情世界的复杂变化,显示不出不同的构思、表演。而“四”次“五”次又太絮烦、太罗嗦,表演雷同,观众也会腻烦。

戏曲艺术家们从生活出发,从艺术创作规律出发,发现了“三”好。无论就情节、事件、场面而言,还是就人物动作、言语、思想感情的表达来说,既能在“三”的范围内有变化,有个性;又能体现共性,体现生活的逻辑性和规律性。于是,艺术家们便在“三”的范围内大显身手了。(文/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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