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类章程丨上海戏剧学院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展演上海市展演
上海戏剧学院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展演
上海市展演
戏曲类章程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文件精神,同时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强化美育陶冶情操、浸润青少年心灵的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特举办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展演。
时间:2026年06月27—28日
地点:上海戏剧学院
时间:2026年07月23日—26日
地点:上海戏剧学院昌林路校区
曲目/选段选择:经典戏曲选段或经过改编的优秀戏曲作品
个人节目:不超过8分钟
双人及以上节目:不超过12分钟
(1)个人节目:1000元/人
(2)双人及团体节目:800元/人
(1)展演将评出各组别新锐之星、希望之星、潜力之星若干名,颁发上海戏剧学院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展演上海市展演证书、奖杯;
(2)教育部白名单初赛证书及奖牌;
(3)教育部白名单晋级全国总决赛(初赛获一、二等奖)
通过趣味游戏闯关任务,融入戏剧与美育知识点,吸引孩子参与。
为青少年提供自我大胆表达思想的平台,在快乐互动中提升共情素养。
聘请上海专业心理咨询师与艺术家,为家长解析青少年在成长中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
汇聚多元艺术文创与互动体验,为青少年打造沉浸式美育实践与创意交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