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戏曲的教化功能——以包公形象为中心”为主题的高考历史材料解析题。包公形象是戏曲教化功能的典型载体,体现了民间话语与官方意识形态的互动。
高考历史模拟试题
【主题】 戏曲的教化功能——以包公形象为中心 分值:14分
材料一 包拯,北宋庐州人,官至枢密副使,以清廉刚正著称于史。《宋史》载其“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然其事迹远未如后世传奇之甚。元代以降,包公形象在戏曲中急剧膨胀:关汉卿《鲁斋郎》中,包公智斩权贵;无名氏《陈州粜米》中,包公微服私访,严惩贪官;明清传奇《龙图公案》《三侠五义》更添“日断阳、夜断阴”之神异。戏曲中的包公,黑面铁冠,三口铡刀(龙头铡皇亲、虎头铡官吏、狗头铡平民),成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视觉符号。据《东京梦华录》等文献,北宋汴京瓦舍已有说公案之伎,至清代,包公戏已成为宫廷与民间共享的剧目,乾隆帝曾命宫廷演《打龙袍》以彰孝治。戏曲通过程式化的善恶对立,将复杂的司法程序简化为“青天”个人的道德裁决,满足了民众对正义的想象,也强化了“清官依赖”的社会心理。
——摘编自徐忠明《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
材料二 戏曲之教化,古来有之。《礼记·乐记》云:“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明清时期,统治者深谙此理,将戏曲视为“高台教化”之具。明太祖诏令杂剧须“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顺孙”,清代《圣谕广训》更以戏曲演绎六谕条文。包公戏之盛,正源于其契合双重需求:于官方,包公“忠君”与“爱民”的统一,彰显了皇权庇护下的吏治理想;于民间,包公戏在祠堂、庙会、节庆中演出,成为社区伦理教化的公共仪式。然教化之效,未必尽如所愿。晚清笔记载,民间观《铡美案》后,有妇女愤而杀夫者,问官讯其故,答曰:“包公可铡陈世美,吾何为不可?”戏曲激发的道德义愤,有时溢出秩序边界。近代以降,知识分子批判包公戏“制造清官迷梦,阻碍法治观念”,然直至今日,包公祠香火不绝,电视剧《包青天》屡创收视纪录,传统教化之深层结构,仍在现代性中延续。
——摘编自王尔敏《明清社会文化生态》
设问(共2问,14分)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包公形象从历史人物到戏曲符号的演变特征,并分析其成为教化载体的原因。(6分)
(2)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评述戏曲教化功能的双重性,并谈谈你对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认识。(8分)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第(1)问(6分)
✥演变特征 3分
①神异化:从历史官员到“日断阳、夜断阴”的超自然存在;
②符号化:黑面铡刀成为“公正”的视觉标识,形成高度辨识度的程式;
③伦理化:事迹从具体司法行为升华为“忠孝节义”的道德寓言;
④普及化:从瓦舍勾栏到宫廷民间,成为跨阶层的共享文化资源。(任答3点得3分)
✥成为教化载体的原因 3分
①官方推动:统治者利用戏曲传播忠孝观念,包公“忠君爱民”形象契合王朝意识形态;
②民间需求:民众对司法正义的渴望与对清官的期待,使包公成为情感投射对象;③戏曲特性:程式化表演、善恶对立叙事,易于理解传播,适合文化水平不高的广大民众;
④制度空间:宋以降城市商业繁荣、瓦舍勾栏兴起,为戏曲发展提供社会基础。(任答3点得3分)
第(2)问(8分)
✥双重性评述 4分
✪积极面:
①以通俗形式传播伦理规范,强化社会凝聚力,维护基层秩序;
②塑造“清官”理想,对现实吏治形成舆论监督与道德压力;
③为民众提供正义想象与情感宣泄渠道,缓和社会矛盾。(2分)
✪消极面:
①“清官依赖”心理弱化制度意识,阻碍现代法治观念生成;
②善恶二元对立简化社会复杂性,易激发非理性道德暴力(如材料二中妇女杀夫案例);
③强化皇权庇护逻辑,遮蔽结构性制度缺陷。(2分)
✥创造性转化认识 4分
①批判继承:肯定戏曲教化在道德建设中的价值,摒弃“人治”依赖、皇权崇拜等过时内容;提取“公正”“廉洁”“为民”等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资源。
②形式创新:利用现代传媒(如电视剧、短视频)重构包公故事,使其从“高台教化”转为“大众文化”,增强传播力与感染力。
③制度衔接:将传统“清官文化”转化为现代“法治文化”,强调程序正义与制度约束,而非个人道德裁决;使戏曲教化从“制造迷梦”转向“培育公民”。(两点4分,三点5分)
四、命题说明
1.考查能力
①获取和解读信息能力:从材料中提取包公形象演变的关键节点、戏曲教化的官方与民间动力;
②调动和运用知识能力:联系宋明理学、明清商品经济、近代思想解放等所学知识;
③描述和阐释事物能力:概括戏曲教化功能的运作机制,阐释"创造性转化"的内涵;
④论证和探讨问题能力:辩证评价戏曲教化的历史作用,提出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路径思考。
命题意图
本题以包公形象为切入点,通过“历史—戏曲—现实”的三重维度,考查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教化功能的深层理解。旨在引导学生认识:戏曲不仅是娱乐形式,更是传统社会重要的意识形态装置;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不是简单否定,而是需要在辨识其双重性的基础上,提取具有当代价值的伦理资源,实现从“臣民教化”到“公民培育”的范式转换。
学科素养
唯物史观:运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原理,分析包公戏兴盛的历史条件;
时空观念:将包公形象置于宋元明清至近现代的时空脉络中,理解其演变与特定社会环境的关联;
史料实证:通过《宋史》与戏曲文本的对比,认识文献史料与通俗史料的不同价值;
历史解释:从“清官文化”切入,解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深层结构及其现代困境;
家国情怀:通过对传统文化双重性的辩证认识,增强文化自信与理性批判意识,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时代意义。
材料出处说明
☞材料一作者:徐忠明,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法律文化研究,著有《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情感、循吏与明清时期司法实践》等专著。
☞材料二作者:王尔敏,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著名中国近代史专家,长期从事明清社会文化史、思想史研究,其《明清社会文化生态》系统探讨了戏曲、讲史等通俗文化的社会功能。
【试题亮点】
1.形象史视角:通过包公形象的“层累造成”,展示历史记忆如何在戏曲中被重构,考查学生的历史思辨能力。
2.双重性思维:既肯定戏曲教化的社会整合功能,也批判其“清官迷梦”的消极面,避免简单的价值判断。
3.现实关怀:以“创造性转化”收束,回应习近平文化思想,引导学生思考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使用建议】 本题适合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专题训练,建议配合《铡美案》《打龙袍》等经典剧目片段或剧照使用,增强情境感,答题时间15-1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