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女子朱雨虹在村道拐弯处骑自行车摔倒,两名未满16周岁的初中女生骑电动车经过,虽未发生物理接触仍上前扶助。交警依据监控认定,摔倒女子朱雨虹负主责,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处置不当。女生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且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负次要责任。
朱雨虹自称因“避让女生车辆受惊吓摔倒”,索赔22万元。
监控录像现实,其摔倒的主要原因是捏刹车过急,脚没有及时放稳支撑。
从监控录像来看,两名女生距离朱雨虹较远,她们看人摔倒,主动搀扶,这种行为无疑应该肯定,应该受到社会赞扬。
现在扶助他人的人遭遇巨额索赔,这是法律和道德的双重问题。
交警认定责任,有他的专业依据,责任认定不管赔偿的事,索赔是法院来判定民事责任。
朱雨虹住院,出院后又到药店买药,花了2.67万元,但索赔金额包括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等,达到22万的巨款。既然她的摔倒自己是主责,这22万的索赔,凭什么加到女孩身上?
这件事大家立即想到了前些年的彭宇案,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关于“扶不扶”的争论,引发人们对道德滑坡的深度忧虑。
其实在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彭宇案并不是第一个典型事件。
我想起了1996年的老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
乔安山和雷锋是同一个班的亲密战友,他们一同入伍,又同驾一辆车。1962年8月15日,雷锋与乔安山在一起执行任务时,乔安山开车,雷锋在一旁指挥。乔安山倒车时,无意中汽车撞倒了连队一根晒衣服用的柞木杆,正巧打在雷锋的太阳穴处。雷锋经抢救无效而牺牲。
乔安山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与自责之中,在三十年时间里,他始终没有忘记雷锋,他坚持学雷锋,做好事,尝尽了甜酸苦辣。
一次,乔安山救起一位被车撞伤的老人,并将老人送到医院抢救。老人脱险了,但是老人的几个儿子说是他撞的,老人醒来,也指认肇事者就是他乔安山。不仅如此,老人的儿子还大声嚷嚷,就是你撞死了雷锋!
这几个都是不孝之子,他们就是想讹人钱财,老人被胁迫不得已昧着良心。最后,这正的肇事者找到了,老人的良心也受到谴责,他拉着乔安山的手认错。
假如肇事者找不到,那么乔安山会是什么结局?
按照法律程序,交通部门不能只听老人的指认,更重要的是寻找乔安山撞到老人的证据,比如车上的撞击痕迹,乔安山车辆的刹车痕迹等等。1996年没有监控,但是类似证据必须完整。
《离开雷锋的日子》并没有讲一个学雷锋的故事,而是把人物命运放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之中。社会正处于转型之中,表达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社会生活里,对于人们的道德状况的关注。
乔安山在出车途中,经常遭遇窃贼,他只有疯狂开车,指望把贼甩掉。还有以此车坏了,父子俩向过往车辆求助,有的视而不见,有的伸手要钱,他们陷入了困境。第二天一早,无数头戴小红帽的人们前来帮忙,他们都是学习雷锋的志愿者。
拿这个电影举例子,是想说明,莆田这个案件,同样面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追问。
一方面,案件的审理要维护法律的公正;另一方面,要体现道德的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