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少年儿童
艺术素养传承与创新展演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美育工作的指导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少年儿童艺术素养与创新能力,展示我省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特举办“艺韵传承·童心创想”少年儿童艺术素养传承与创新展演活动。旨在搭建一个开放、融合、创新的艺术实践平台,鼓励少年儿童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用艺术形式表达对生活的热爱、对文化的理解和对未来的想象。
展演活动以视觉艺术、舞台表演为载体,立足中华文化根脉,探索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培养青少年的文化自信与创造力。
附件:四川省少年儿童艺术素养传承与创新展演活动方案
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
2025年12月8日
四川省少年儿童艺术素养传承与创新展演
活动方案
01
活动基本信息
活动主题
艺韵传承·童心创想
0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四川省新文艺组织发展联合会文化活动展评专委会
四川省新文艺组织发展联合会非遗教育委员会
四川非遗新视界
报名通道:
“四川新文艺联合会非遗教育专委会”官方公众号
“天府文艺展评”官方微信公众号
各合作学校微官网
03
参与对象
全省3-18周岁青少年儿童,可个人或集体报名。
组别:
幼儿组(学龄前3-6周岁)
儿童A组(7-9周岁)
儿童B组(10-12周岁)
青少年组(13-18周岁)
展演类别与说明
“戏曲华章”四川省青少年戏曲艺术展演
(一)传统戏曲类
本类聚焦传统戏曲,鼓励复原濒危剧种或挖掘地方戏曲瑰宝,鼓励经典剧目的新式演绎,需展现一定的程式与韵味。注重现场表演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力与团队协作,涵盖多种舞台艺术形式。力求发掘、展示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民间艺术形式,强调非遗传承与活态展示。
包括以下方向:
传统戏剧:川剧、京剧、豫剧、昆曲等专业剧种类目;
传统曲艺:四川清音、四川扬琴、四川盘子、四川金钱板、四川评书等曲艺相关项目;
传统舞蹈:藏族跳曹盖、锅庄、翻山铰子、等民间艺术相关项目;
传统音乐:洞经音乐、川北民间小调、巴山背二歌、川江号子等演唱演奏相关项目。
具体要求:思想积极,表演唱腔精准、身段规范、节奏准确,唱念清晰,情感真挚、角色鲜活。个人表演≤5分钟,集体表演≤10分钟。
(二)新创戏曲类
新创戏曲是指在继承传统戏曲艺术精髓的基础上,融入现代审美、创新表现。它既保留戏曲的核心艺术特征,又通过内容、形式或技术手段的创新,赋予传统艺术以时代生命力。鼓励通过当代艺术表现形式与戏曲内容相结合。涵盖以下方向:
如木偶戏、皮影戏、说唱、贯口、板凳龙表演、花灯戏、羌语羌歌等民间传统艺术内容。发掘、整理濒危或珍贵的民间民风民俗;通过创新展示使其重现光彩。突出对非遗项目的活化展示。
具体要求:忠实体现所表演民间艺术形式的基本特征与文化内涵,鼓励与当代艺术形式相结合,在尊重传统核心元素基础上进行适合当代审美的创新演绎。个人表演≤5分钟,团体表演≤8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特别说明:舞台表演作品均以线下表演形式开展,评委现场评分,全程同步高清摄像,完整剪辑为MP4格式视频作品(内容不可后期处理)。作品版权默认归主办方所有,优秀获奖作品可用于非营利性公益宣传,给予作者署名。
活动流程
宣传与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参与形式:
线下评选:2026年1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根据各项目报名情况分类安排日程,详情关注“天府诵”小程序。
线上评选:按要求提交作品电子材料或表演视频到“天府诵”小程序,截止日期5月20日。
注意:活动参与形式二选一,可选择线上评选,也可选择线下评选。
作品/视频提交:
按要求提交作品电子材料或表演视频至指定平台/邮箱,截止日期5月20日。
04
推荐参赛:
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国家级展演、教育部白名单赛事活动。
05
成果展示(汇演):
举办优秀作品展览、优秀节目汇演及颁奖仪式(具体形式视情况而定)。
奖项设置
个人/集体奖项
按类别、组别分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优秀奖(10%);
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技艺奖”、“最佳团队奖”“最佳表现力奖”、“最佳编排奖”、“最佳台风奖”等单项奖。
指导教师奖项
积极组织报名,且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组织单位奖项
对积极组织参与且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所有获奖者将获得由主办单位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及承办单位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
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
↓↓↓
集体报名
联系指定合作单位
或电话咨询
028-87694332
庞老师 15108225553
梅老师 18384312312
06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抄袭、剽窃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2.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视频及肖像,不另付报酬。
3.参赛者需保证所提交信息真实有效。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所有。
5.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参演信息,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3个工作日内申请。
6.参演选手应按规定时间签到,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7.组委会有权对演出进行录制、编辑并用于宣传,不再另付报酬。
8.展演期间交通食宿自理,组委会可提供合作酒店信息供参考。
让我们共同携手,
为全省少年儿童打造一个绽放艺术梦想、
传承文化薪火的精彩舞台!
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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