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戏曲史首先是一部资料史
- 2026-09-26 06:27:02
我们今天谈起戏曲史,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仿佛宋元戏曲的发生、发展,杂剧与南戏的兴衰,作家、剧目、声腔和表演的变迁,都已经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只等研究者去解释。
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戏曲史上的绝大多数现场,早已消失。演员的声音没有留下,水袖怎么甩、台步怎么走、某句唱词如何处理,也很少有人专门记录。一次演出结束,舞台拆除,观众散去,如果没有人顺手写下一笔,它也就从历史中彻底消失了。
因此,戏曲史首先不是由理论建立起来的,而是由一点一点幸存下来的资料拼接起来的。
戏曲本来就是一种不容易留下来的艺术
诗文写在纸上,一首诗、一篇文章,只要文本保存下来,后人还可以直接阅读。戏曲却不一样。剧本只是戏曲的一部分,真正的戏曲发生在舞台上,依靠演员、声音、动作、场所和观众共同完成。
这些东西大多无法长期保存。
我们今天能够看到《西厢记》《牡丹亭》,并不等于看见了元代、明代舞台上的《西厢记》和《牡丹亭》。剧本保留下来的只是文字,至于演员怎样唱、怎样做,观众如何反应,当时有哪些约定俗成的表演方法,很多都要依靠曲谱、批注、序跋、笔记甚至零散传闻来推测。
更麻烦的是,戏曲长期不在正统文学和正统史学的中心。正史关心帝王将相,文集重视诗文辞赋,演员、勾栏、瓦舍、民间演出和城市娱乐,往往只是顺带一提。许多在当时极其热闹的戏曲活动,进入传统文献以后,只剩下寥寥数语。
戏曲研究者面对的,常常不是材料太多,而是材料太少;不是不知道怎样解释,而是先要确认究竟有什么可以解释。
一部戏曲史,往往从“录”开始
中国古代有许多以“录”命名的著作。
“录”最初就是记录,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以及散落的材料保存下来。它在传统文体中的地位并不高,很少用于庄严的正史,更多见于杂史、杂传、地理、笔记和小说。恰恰因为如此,它得以容纳那些正史不愿意收、也不便收的内容。
戏曲史上的许多重要材料,就是由这些“录”保存下来的。
唐代段安节撰写《乐府杂录》,是因为战乱之后礼乐制度衰败,梨园弟子流散,乐府歌章大量亡佚。他把自己记得的、见过的、听过的东西编成一卷。今天研究唐代乐舞、乐器和表演,这部篇幅不大的著作便成为绕不过去的材料。
孟元老写《东京梦华录》,是担心时间久了,后人谈论北宋东京风俗时“失于事实”。他记录城市空间、节令风俗、饮食娱乐,也记录勾栏百戏。吴自牧的《梦粱录》、李斗的《扬州画舫录》,同样保存了城市生活与演剧活动之间的联系。
这些书原本未必是为了建立一部戏曲史,却保存了戏曲史最需要的现场。没有它们,我们或许知道某个时代存在戏曲,却很难知道戏曲在什么地方演、由什么人演、观众怎样观看,又怎样嵌入一座城市的日常生活。
史料保存有时就是这样:真正重要的东西,未必被保存在最重要的书里。
被记录下来,才有可能进入历史
钟嗣成的《录鬼簿》更能说明资料与历史之间的关系。
他所记录的许多曲家“门第卑微,职位不振”,在传统史书中很难获得位置。钟嗣成却认为,他们虽然地位不高,但“高才博艺,俱有可录”。因此,他不仅记录其姓名、经历和作品,还排列次序,附加评论,为他们立传。
“录鬼”这个名字带有自嘲,也包含一种很深的认真。
这些作家在现实中失意,甚至已经去世,如同无人理会的“鬼”;但只要姓名、作品和生平被写进书里,他们就成为可以被后世认识的“不死之鬼”。如果没有《录鬼簿》,元代戏曲史上的许多作家和剧目,可能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里有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
一个人曾经生活过,一部戏曾经演出过,并不等于它自然就会进入历史。只有材料被保存下来,后人才有可能知道它;只有材料被整理、辨认和著录,它才可能在历史叙述中获得位置。
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并不只是“过去发生过什么”,也包括“过去有什么被记录下来”。
资料从来不是中性的
当然,“录”也不只是把材料照单全收。
一本书收录哪些人、舍弃哪些人,谁排在前面,谁放在后面,对某位作家详写还是略写,对一部作品称赞还是批评,这些选择本身就在塑造历史。
《录鬼簿》把关汉卿列在“前辈才人有所编传奇于世者”之首,称其为“驱梨园领袖”“杂剧班头”,这不只是保存一条资料,也是在确立关汉卿的历史位置。徐渭写《南词叙录》,不只是抄录南戏剧目,而是因为北曲、院本已有著录,唯独南戏长期无人系统整理。他要把南戏的名目、源流和文体特征标示出来,使南戏成为可以单独辨认和讨论的对象。
资料整理走到这里,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抄写。
收录是一种判断,分类是一种判断,排序也是一种判断。目录看起来最为客观,其实每一种目录都在告诉读者:哪些材料属于同一类别,哪些人物值得记住,哪些作品能够代表一个时代。
所以,戏曲资料史也包含一部戏曲批评史。许多后来被认为理所当然的作家地位、剧种边界和发展脉络,最初正是在这些著录、排序和品评中逐渐建立起来的。
王国维也是从资料出发的
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通常被视为中国现代戏曲史研究的奠基之作。但在写出这部书以前,他做了大量看起来并不那么“宏大”的工作。
他辑录优人戏语,写成《优语录》;搜集、著录历代戏曲书目,编成《曲录》;又在《录曲余谈》中考订材料、辨析问题。这些工作所面对的,是残缺的书目、散佚的剧本、互相矛盾的记载和长期无人整理的文献。
他自己也说,编撰《曲录》,是因为痛惜旧籍不断散失,又担心将来的研究者无从查考。因此,他要先“博稽故简”,为戏曲书籍建立一个大致有条理的总目。
这说明,《宋元戏曲史》并不是凭空出现的。
在一部能够讲述源流、分析文体、评价作家的戏曲史出现之前,必须先有人查书目、找版本、辑佚文、辨真伪、考年代、核作者。这些工作很琐碎,也很少给人以纵论古今的痛快,却决定了后面的历史叙述究竟有没有根基。
没有《曲录》《优语录》一类资料工作,《宋元戏曲史》中的许多判断就无从建立。
所谓戏曲之“学”,首先建立在对资料的搜集、辨认和整理之上。
戏曲史也是一部材料不断失去又不断被找回的历史
说戏曲史首先是一部资料史,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今天看到的戏曲史,从来不是完整的过去,而是资料经过散失、保存和重新发现以后留下的形状。
有些时代看起来格外繁荣,可能因为保存下来的材料较多;有些时代显得空白,未必真的没有戏曲活动,也可能只是没有人记录,或者记录已经亡佚。某位作家今天声名显赫,除了作品本身的价值,也可能因为他的剧作较完整地流传下来;另一些当时很有影响的作家,则可能因为作品散失,只在书目中剩下一个名字。
因此,研究者既要利用材料,也要警惕材料制造的错觉。
笔记中的“亲见亲闻”可能包含记忆偏差,目录中的书名未必对应真正存世的书,后人辑录的材料也可能经过删改。即使是同一件事,不同作者的身份、立场和写作目的不同,记录也会不同。
资料不是透明的窗口。它既让我们看见过去,也规定了我们能够看见什么。
戏曲史研究因而常常像一场考古。研究者面对的不是一座完整建筑,而是一批断砖残瓦。他要先判断这些碎片来自哪里,彼此是否相关,缺失的部分可能是什么,然后才有可能尝试恢复建筑原来的轮廓。
资料工作不是戏曲史的准备阶段,它就是戏曲史的一部分
我们常常把搜集资料看成研究之前的准备,把提出观点、建立理论看成真正的研究。对于戏曲史来说,这种区分并不完全成立。
发现一条失传剧目的记载,辨明一位曲家的生卒,确定一个版本的先后,考证一种声腔的流传区域,都可能改变我们对戏曲发展过程的理解。资料增加了,原有的结论可能需要修改;材料的年代重新确定了,原本清晰的影响关系也可能被推翻。
戏曲史并不是先存在一个固定的答案,等待研究者用材料加以证明。很多时候,正是在搜集、整理和辨析材料的过程中,问题才真正出现,历史的轮廓也才逐渐形成。
从《乐府杂录》保存梨园旧闻,到《东京梦华录》记录城市百戏;从《录鬼簿》为曲家立传,到《南词叙录》为南戏张目;再到王国维编《曲录》、辑《优语录》并最终写成《宋元戏曲史》,我们看到的是一条很清楚的道路:
先有人记录,继而有人整理;先有零散的材料,才有连续的叙述;先让戏曲人物和作品在文献中获得位置,才可能进一步建立戏曲之“史”、戏曲之“学”。
所以,戏曲史首先是一部资料史。
这不是说戏曲史只能罗列材料,也不是说理论不重要。恰恰相反,越想提出有分量的判断,越要知道这个判断下面究竟压着多少可靠的材料。
毕竟,舞台上的一声锣鼓转瞬即逝。能够穿过几百年时间来到我们面前的,往往只是某个人当年随手写下的一句话。
而一部戏曲史,正是从这些没有消失的句子开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