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戏曲文化周青年学术论文征集启事
- 2026-09-18 18:15:08



中国戏曲文化周是由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文化活动,已成功举办九届,得到社会广泛赞誉和业界普遍认可。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戏剧事业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全力支持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推动戏剧理论评论建设和青年人才培养,第十届中国戏曲文化周(以下简称“戏曲周”)将继续开展青年学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面向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剧院(团)的青年戏曲创作、研究、表演等专业工作者征稿。
一、征稿要求
1.作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
2.必须是一年内(2025年8月30日至2026年8月30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戏曲方向的学术论文、文艺评论,发表时间以刊物载明的出版日期为准。
3.本稿件应紧密围绕《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提出的重点任务和方向,从以下角度开展对戏曲艺术的学术理论研究及建设发展探讨:
(1)戏剧理论评论建设:围绕加强戏剧理论评论建设、改善戏剧评论生态、倡导批评精神、推动构建剧种理论体系等议题开展研究;
(2)剧目创作与质量提升:围绕剧本创作机制、剧目质量提升、经典保留剧目传承、整理改编传统戏与新编历史剧等议题开展研究;
(3)戏剧人才培养:围绕青年戏剧人才成长、本土创作人才支持、“名家传戏”机制、戏剧教育改革创新等议题开展研究;
(4)戏曲剧种保护与传承:围绕地方戏曲剧种保护、濒危剧种传承发展、珍贵史料抢救活化等议题开展研究;
(5)戏剧普及推广与传播:聚焦文旅融合,围绕“戏剧+旅游”业态创新、科技赋能与数字化传播、青少年戏剧观众培养、戏剧国际交流等议题,探讨戏剧赋能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机制;
(6)戏剧院团改革发展:围绕国有院团改革、“一团一策”模式、基层院团扶持、院团管理人才培养等议题开展研究;
4.稿件字数应介于8000至10000字之间,并附上一份3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
5.来稿需要注明刊发论文的刊物名称、日期、页码,附上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与论文内容相关的图片及文章全文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6.来稿需要在文末注明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邮箱以及通讯地址,本次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论文征集评选及文集出版相关工作,将依法对个人信息采取保密与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作者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7.近三年内曾荣获中国戏曲文化周青年学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优秀论文奖项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参与评选。
8.投稿人保证论文正文、配图均为本人原创,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若产生侵权纠纷,全部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评资格。
二、报名方式
所有投稿文件必须注明“第十届戏曲周青年学术论文征稿-姓名-题目”,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上传至网盘(请将网盘有效期设置大于6个月),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zgxqwhzft@163.com。
三、论文评选
本次评选将聘请戏曲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征集稿件进行遴选,评审出优秀论文。
四、论文出版
作为第十届中国戏曲文化周学术成果的组成部分,优秀论文将与学术研讨活动中的专家文章、讲座文稿共同编纂,形成《第十届中国戏曲文化周文集》。论文一经提交,即视为作者已同意授权将相关文稿、图片等用于文集的结集出版及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五、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24:00,投稿有效性以指定邮箱的实际收件时间为准。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87017242
七、其他
1.所有参加青年学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者须确保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严禁出现“虚报”等不实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2.活动安排如有调整,以戏曲周官方通知为准;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十届中国戏曲文化周所有。
第十届中国戏曲文化周
2026年8月17日
来源:戏曲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