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项目业余组报送演员和集体项目主要参演人员年龄要求14周岁以下(即201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个人项目专业组报送演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下(即200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节目时长及要求:
个人节目:3-6分钟;两人以同一节目共同参赛,3-8分钟。
集体节目:5-10分钟,三个及以上角色的戏曲剧目,鼓励报送原创剧目、经典剧目、课本剧等适合在校园中推广演出的少儿戏曲剧目。(建议12人以内)
不到时间和超出时间均要扣分。
4、申报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声音响亮、声画同步、原版原音,可多机位摄制,但要保证真实性,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一律要求彩唱。
5、将重点审核音配像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6、曾获得业余组、专业组个人项目“小梅花”称号的不能再参加相同组别的报送。
7、参审选手不可跨地区报送,被报送者的学籍、户籍至少一项在报送单位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8、在终审(现场竞演)环节正常举行的情况下,不能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1、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注意排序,不得超名额,确保信息无误。
3、视频文件,MP4格式(电子版)。
4、生活照、剧照各一张,jpg格式(电子版),清晰度能满足印刷要求。
5、参演选手身份证或户口簿影印件(电子版)。
6、因报送材料错误造成的及证书等印刷错误,不予更改。
7、所有电子材料要求报送U盘连同纸质材料寄送至市剧协(初审作品报送到该演员所在区、县剧协)。
进入终审者按得分高低为序,设“小兰花金兰称号”“小兰花银兰称号”“小兰花新兰称号”。
个人节目业余组进入终审前8名、专业组进入终审前5名获小金兰称号,集体节目进入终审前2名,将被推荐参加第十一届浙江少儿戏曲小金桂荟萃的复审和终审。
按照安全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剧协“小兰花”推荐工作须在确保所有参加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下进行。
单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509室
联系电话:(0571)85259131, 13588823582
联 系 人:张老师
邮 编: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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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淑娜
终审: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