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现代学者辑录的有关元明清三代戏曲小说的一些史料。
戏曲,小说分别名为词余,话本。一般不入正统文人的法眼。在中国文学史上,特别是古代文学史(截止晚清时候)主要以诗歌与散文作为文学的基本形式。我们熟悉的古诗(乐府诗)与唐诗(格律诗)以及左传(左氏春秋),史记,唐宋八大家之雄文是后世正统文人所追慕的文学圭臬。隋唐五代以来而蔚为大国的宋词(诗余)却屈居其后,至于戏曲与小说更是正统文人所谓的闾巷俚曲,弹词说唱罢了,上不了文学的大雅之堂。因为它们属于民间文学,特别易产生诲淫诲盗作品。至于像《金瓶梅词话》与《肉蒲团》等这些作品也竟然分别出自名士学者的王世贞(?)与李渔,当然他们二人都是享誉古代文坛的大家,后世正统文人也就不过多訾议了,而是看作文人一种百无聊赖的生计吧。特别是晚清时候的俞曲园(俞樾)也细心于编撰石玉昆的《三侠五义》(侠义小说),那就是后话了。
然而,作为元明清大一统的朝廷,为了政治上的稳定,风俗上的明洁,除了不时的文字狱(清代尤为显著)外,更是朝廷立法对于很多戏曲小说禁毁。如《元典章》,《大明律》,《大清律例》等等都有明确记载。除了国家颁布法令外,还有地方官员三令五申的出台告示以禁毁。另外地方乡绅协助地方治安,也在宗祠里祷告祖先以明令禁止,所谓家法伺候。等等等等,这部书都有详细记载。虽为今人辑录于浩如烟海的史料,但对于现代读者而论已是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