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县戏曲志
(七)机构
林县戏曲机构包括科班与戏曲训练班、戏班、专业剧团、业余剧团四类,历经数百年发展,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与演出体系,为戏曲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科班是旧时培养戏曲艺人的教育机构,林县俗称“窝班”,一般由有名望的地方绅士(管主)出资,聘请戏路宽、威望高的演员执教(称老师或师傅),学员多为十一二岁的贫家子弟,尤以东岗、河顺一带贫困山区居多,每班约三十人,学艺时间短则三年、长则五年。艺徒家长需与管主签订卖身文契,教师有权任意打骂、体罚艺徒,旧时以是否进过窝班、挨过板子衡量演员艺术水平。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每隔几年举办一期训练班或为专业剧团招收学生队,从专业剧团抽调有教学经验、德高望重的演员任教师,择优录取学员,废除打骂体罚制度,师生平等互爱,开设戏功、乐理、文化课,注重提高学员文化素质,保障了戏曲事业的人才供给。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村,为组织剧团,采用“打窝班”形式,招收本村及周边有表演特长的青少年,培训三至六个月后登台演出,称为“窝班剧团”。林县主要戏曲科班及训练班有:清末任村后峪窝班,管主王德第,教师刘子富、刘国锁叔侄,培养郭俊保、原克升等知名演员;清光绪三十一年至民国十八年的义盛班,管主徐乃武,剧种为梆子戏,培养王其贵(小广子)等演员;清光绪三十三年成立的同盛班,管主蔡老斌,剧种为落子腔;1915-1920年的南院戏班(刘老暮戏班),大梆子剧种,王其贵等演员曾搭班演出;1927-1932年的刘华、李庆昌窝班,剧种为怀调,培养侯全、原启法等演员,同期还办有落子腔窝班;1931-1935年的顺兴班,弦子戏剧种,管主石兴旺;1932年9月-1936年的同泰班,大梆子剧种,管主郭振祥;1935-1940年的兰盛班(头快班),怀调剧种,管主宋老兰;1954年5月成立的林县文艺训练班,培养李拴银、侯淑琴等优秀青年豫剧演员,被誉为“林县豫剧的摇篮”;1958年2月成立的林县四股弦训练班,1960年10月以此为基础成立“林县四股弦剧团”。林县戏班历史悠久,清代即有记载,清末至民国时期达到鼎盛,主要有:清光绪二十四年-民国十七年的同盛班,管主蔡老斌、蔡贵元父子,上演老梆子、怀调、落子腔;1919-1920年的北院戏班(刘老祐戏班),梆子、落子腔二开头,管主刘老祐;1926-1940年的二皂班(王治国戏班),梆子剧种,管主王治国;1927-1942年6月的三盛班,怀调剧种,管主原孝、原老玉;1930-1934年的阎百朝戏班,梆子剧种,管主阎百朝;1931-1935年的杨老九戏班,梆子剧种,管主杨梦龄;1932年成立的刘华落腔戏班,管主刘华;1932-1933年的同盛班,怀调剧种,管主郭振祥;1932-1937年的高万金戏班,落子腔、四股弦两开头,管主郭振祥;1934-1936年的王治中落腔戏班,管主王治中;1935-1940年的顺兴班,大弦戏剧种,管主石兴旺;1938-1945年冬的德胜班,怀调剧种,管主李二民;1939-1940年的同泰班,怀调剧种,管主郭振祥;1940-1944年10月的明盛班,梆子剧种,管主徐丕亮。此外还有德胜班(清光绪二年在北丁冶戏楼题壁)、全盛班(清宣统元年演出)等戏班。国民党政府剧团成立于1940-1943年,由张继武、李同秀任县长时组织,初演“文明戏”(话剧),后学演古装戏,全团四、五十人,主任袁小元,副主任王锤,教师马桂林,主要演员有刘金和、马用玉等。剧团衣箱道具多向群众强借,政府月支经费四百六十元银洋,演员月薪五元中央票,主要慰劳国民党军队,上演怀调传统剧目,下乡演出较少,1943年解散。林北县新华剧团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林北县委、县政府创建的专业剧团,1945年8月由梁踪整编任村盘阳剧团和河顺郎垒剧团成立,团长梁踪,副团长桑效良,指导员付英,导演张生一,下设三个分队。1946年林南、林北两县合并后,改称“林县新华剧团”,1949年付英任团长,1950年改称“林县文工团”,1952年撤销。剧团初期实行供给制,1948年后改为薪金制,装备简陋,演唱曲调以怀调为主,兼唱落子腔、豫剧,上演传统剧目与现代剧目,演员均为男演员,实力雄厚,深受群众喜爱,为革命战争与土地改革运动作出重要贡献。林南县胜利剧团是抗日战争时期林南县抗日民主政府创建的专业剧团,1944年秋由徐百英等整顿戏班成立,1945年秋与光明剧团合并,1946年5月改属太行第五专区领导,更名为“豫北民主剧团”。主要演员有原德合、王其贵等,上演传统剧目八十余本,编演《大卸八瓣》等现代剧目,演出活动主要在林县一带,1949年进城(安阳)。林县建设剧社成立于1952年10月,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文教科整顿原安阳专属“民主剧团”部分下放艺人和河顺区南曲阳剧团成立,申同田任社长,原启法、林如生任副社长,郭兴任副指导员,演职员50人,驻地县城北关,实行自负盈亏、评分分红,1956年6月并入“林县人民豫剧社”。演唱以高调为主,演员初期全为男性,后请来程贵风等坤角,开创林县戏曲女演员登台先河,上演《志愿军的未婚妻》等剧目。
民乐剧团、大众剧团均为建国初期县属半职业剧团,1953年6月由县政府文教科分别整顿河顺村业余剧团、东岗村业余剧团成立,实行自负盈亏、评分分红,上演传统剧目与现代剧目,1952年8月合并成立林县建新剧社,两个月后因不团结解散,恢复原建制。林县人民豫剧社成立于1956年6月,由县属建设剧社、民乐剧团、大众剧团和文艺训练班整顿成立,杨靖宇兼任主任,后由崔玉和继任,下设两个演出团和一个文艺训练班,共170余人,集体所有制,干部实行薪金制。第一演出团、第二演出团分别有演职员60余人,上演传统剧目与现代剧目,1960年第二演出团解散,部分人员充实“林县四股弦剧团”。林县四股弦剧团成立于1960年10月,以1958年2月成立的四股弦训练班为基础,王保金任团长,李凤杰任副团长,人员60余人,集体所有薪金制,主要演员有郭合昌、付二红等,上演《卧薪尝胆》等剧目。林县农村文艺宣传队(亦称林县轻骑队)是1965-1968年学习“乌兰牧骑”经验组织的小型专业文艺宣传队伍,1965年8月成立的“林县轻骑队”三个月后解散,同年11月成立的“农村文艺宣传队”列入全民单位编制,经费由县财政拨款,演职员15人,演出形式多样,节目短小精悍,1968年5月并入“林县东方红文工团”。太行革命文工团、工农兵文工团是“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年7月-1968年5月)原豫剧团、四股弦剧团和农村文艺宣传队演职员自行组合的演出团体,分别有90余人、50余人,演出节目多为歌舞、曲艺等,传统剧目与大部分现代剧目被禁演。林县东方红文工团成立于1968年5月,由太行革命文工团和工农兵文工团合并成立,全民所有制,县财政拨款,干部和演职员实行薪金制,革命委员会主任王保金,后成立党支部。1968年人员下放劳动,1969年3月定员85人,1971年1月、1974年5月、1977年9月三次招收学员,1975年5月分为两个演出队,一队服务国内外客人,二队下乡演出。上演“样板戏”及《战山河》等剧目,舞台设备与乐队装备显著发展,1976年后恢复传统剧目演出。林县豫剧一团、二团、三团均在1979年5月东方红文工团及其学生队整编时成立,国营性质,实行自负盈亏薪金制。豫剧一团驻地县城东大街,演员实力雄厚,推行岗位责任制与团长负责制,上演《丝绒计》《歧路恨》等剧目,多次获省地奖项;豫剧二团驻地县城东北瓦窑村,主要演员有付二红、刘爱平等,上演《汉宫血泪》等剧目;豫剧三团以1977年9月招收的学生队为主,驻地县城东大街,1985年1月撤销,人员并入一、二团,上演《小包公拔橛》等剧目。林县农村业余剧团兴起于1943年,林北县解放后,受太行分区剧团影响,农村剧团迅速发展,1944年春节文艺会演达七十一个,1947年增至二百一十多个,常年坚持活动的有八十二个。装备简陋,剧目多为配合革命斗争的现代戏,道棚庵剧团、郎垒剧团等编演了一批影响广泛的剧目,有力推动了土地改革、参军支前等工作。建国后,在党的文艺方针指引下,业余剧团不断巩固发展,文化主管部门与专业剧团给予指导辅导,演出水平逐步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绝大部分农村剧团被迫停止活动。1979年以来,农村业余剧团再度活跃,装备与表演技艺显著改善,1979年十个业余剧团被安阳地区文化局批准为半职业剧团,全县现有业余剧团六十多个,东岗、古城、姚村等剧团表现出色。知名业余剧团有郎垒村“光华剧团”,原名“郎垒文化剧团”,成立于1943年4月,1945年8月主要演员与戏箱被抽调到县新华剧团后,重新培养演员,改名“光华剧团”,长期跟随部队慰问演出,辗转晋东南地区,坚持农忙务农、农闲从艺,上演剧目丰富,在县内影响较大;合涧乡道棚庵业余剧团成立于1943年冬,坚持自编自演、勤俭节约,编演《斗争李子才》等剧目,多次受上级表彰,被誉为“农村剧团旗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更新演员、添置设备,恢复演出活动。( 来源: 林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林州市戏剧家协会 彭新生主编 胡俊山 呼广东副主编 如转发请标明稿件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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