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各科目考试地点均在本校(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所有专业考生须关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的考试时段,并按要求到校考试。
2.考生着装要求:
(1)所有专业考试服装不得出现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如有违规按作弊处理。
(2)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专业、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专业:男生、女生需着纯色上衣,便于运动,干净整洁,无需准备演出服装。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得佩戴任何装饰品、需束发且无刘海遮挡额头。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3.考场伴奏须知:
(1)戏曲音乐专业不允许使用伴奏。
(2)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专业、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专业考生舞蹈及才艺展示环节如需伴奏、小道具,请自备。伴奏音乐请以MP3格式存储在U盘内方便考试使用,U盘内无其他文件。
4.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考试中,考生仅可携带以下物品参加考试: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纸擦笔、削笔刀、绘画用橡皮(非电动)、画板(尺寸不超过 45cm×60cm)、画笔、颜料、调色盒(纸)、擦布(纸)、水桶、吸水布或海绵、图钉或胶带、画夹、画具箱(尺寸不超过30cm×40cm×60cm)。严禁携带各类参考资料、通讯工具、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及电子计时器、有数字显示屏的手表等进入考场。其中,素描考试环节仅限使用铅笔,不得使用炭笔、含炭铅笔(如14B炭铅笔等);色彩考试环节仅限使用水粉颜料,不得使用丙烯颜料。如有违规按作弊处理。
5.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招生考试与表演类专业招生考试不可兼报。
6.专业考试和文化测试中,所有项目和科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也就是说,今年上戏附属戏曲学校今年开设了 戏曲音乐、影视表演、木偶表演、艺术设计与制作,四个专业,乾鼎丰音乐艺考对于这四个专业的考试内容招生要求进行了具体分析,分别对四个专业考试做出了教学指导方向,研究了考试内容学习方案,为考生们保驾护航,添加我的联系方式,与您细聊。
考生须达到上海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相应年级的学习水平。
(一)报考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凡专业成绩及文化测试合格的上海市生源初三应届考生无需参加上海中招统一志愿填报。凡专业成绩及文化测试合格的外省市初三应届考生,中考成绩须经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办盖章认可,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二)报考戏曲音乐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学籍信息须经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戏曲音乐专业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分为300分;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分为450分。上述专业文化测试均设最低分数线,专业合格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1.戏曲音乐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60分;
2.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该专业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成绩)平均分的90%;
3.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该专业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成绩)平均分的90%;
4.艺术设计与制作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70分。
(四)在上述录取原则基础上,如遇专业成绩同分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若同一专业的最后一个录取名额有2人或2人以上专业成绩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总分较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五)按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并发放书面通知,同时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电话咨询(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六)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凡参加“上海市中职校自主招生随迁子女”或“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我校无法提档录取。
以下为2026年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招生简章:(一)报考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凡专业成绩及文化测试合格的上海市生源初三应届考生无需参加上海中招统一志愿填报。凡专业成绩及文化测试合格的外省市初三应届考生,中考成绩须经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办盖章认可,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二)报考戏曲音乐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学籍信息须经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戏曲音乐专业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分为300分;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分为450分。上述专业文化测试均设最低分数线,专业合格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1.戏曲音乐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60分;
2.戏剧表演(影视表演)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该专业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成绩)平均分的90%;
3.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木偶表演)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该专业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成绩)平均分的90%;
4.艺术设计与制作文化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70分。
(四)在上述录取原则基础上,如遇专业成绩同分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若同一专业的最后一个录取名额有2人或2人以上专业成绩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总分较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五)按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并发放书面通知,同时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电话咨询(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六)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凡参加“上海市中职校自主招生随迁子女”或“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我校无法提档录取。